發表時間: 2004-01-30 17:51:00作者: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004年1月30日訊,2004年1月28日,參加瑞典首都「新時代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的11名律師得知法國警方在巴黎無理拘捕法輪功學員一事。當他們瞭解了詳細情況後,立即聯名寫了一封致法國政府的公開信。其內容如下:
給法國政府的公開信
吾等是來自美國、德國、臺灣、芬蘭、丹麥、瑞典及西班牙的人權律師,痛聞法輪功精神運動學員昨日在巴黎遭到警方拘留,很顯然的,這些被警方挑出遭到拘留的人士,其拘留理由只是因為他們身著象徵法輪功學員的黃色圍巾或黃色衣衫,法輪功是東方古老的修煉功法,目前中國禁止法輪功。據吾等所知,遭到拘留的人士都是和平且沒有傷害或威脅任何人。發生這事的當天是中國國家主席及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到法國進行官方訪問的日子。對法國政府未能支持中國人權以及促請中國政府尊重良知、表達及集會等自由,吾等甚表遺憾。法國政府此等鎮壓行為給中國政府傳達錯誤信息,且遺憾的是,此等行為顯然違反公民與人權的基本原則。法國政府的行為啟人疑竇,令人懷疑其是否只是為了博得中國共產黨歡心而扼殺得來不易的自由。
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參加和斯德哥爾摩國際論壇聯合舉辦的國際群體滅絕研討會的我們,呼籲法國政府立即調查此事件,並保證充分尊重信仰自由及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法國是聞名的民主國家,享有悠久的獨立自由名聲,而昨天所發生的事件令全球懷疑法國維護本項悠久名聲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