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4-01-09 19:16:00作者:
我大學畢業即在山東高速有限公司魯西分公司一管理處工作,已十多年,從未給任何領導送過禮。我深知仕途的黑暗,不想當官,只想利用所學專業在技術工作上有所作為,走職稱之路。曾擔任高速公路建設的技術主管,工程經竣工驗收被評定為優良。作為骨幹我還主持完成了很多重要的技術工作。期間很多資歷.學歷.能力比我差的多的人都通過種種「方法」謀到了職務。以我的條件,我只要稍微用點方法也會謀到比他們更好的職務。但我沒有這樣做,我沒有出賣我的人格和尊嚴,我沒有去行賄,去溜須,去做狗。我光明磊落,我是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但最近,我們單位新出臺了一項政策:有職務的工資獎金標準可以按職務和職稱中高的領取,沒有職務的一律按普通工作人員標準領取工資獎金。這意味我因為沒有職務,所以原來的職稱不再管用,我將和勤雜工執行同一標準,那些資歷.學歷.能力比我差的多通過種種方法謀到了職務的人反到可以按職稱套工資。
但最近,我們單位新出臺了一項政策:有職務的工資獎金標準可以按職務和職稱中高的領取,沒有職務的一律按普通工作人員標準領取工資獎金。這意味我因為沒有職務,所以原來的職稱不再管用,我將和勤雜工執行同一標準,那些資歷.學歷.能力比我差的多通過種種方法謀到了職務的人反到可以按職稱套工資。
我將為我的人格和尊嚴每月損失近千元的收入。
我該怎麼辦?這就是正直的代價嗎?
今晚,我要出賣我的人格和尊嚴
我要去行賄我的心在流血。
沒有參加工作的朋友們,你們如果想作一個正直的人,要麼出國,要麼去私企.外企,千萬別去國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