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月處分一名省部級高官
遼寧省原副省長劉克田是2003年因腐敗落馬的一名高官。12月,中紀委批復同意遼寧省紀委對劉克田開除黨籍的決定,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也罷免了劉克田副省長一職,並因其涉嫌受賄罪,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至此,2003年,中國共有12名省部級高官因「貪」被處分,平均每月一名,其中包括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河北省原省委書記程維高、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以及國土資源部原部長田鳳山四名正省部級官員。
其他幾名官員是:山東省政協原副主席潘廣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田鳳岐、河北省原常務副省長叢福奎、浙江省原副省長王鐘麓、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中國建設銀行原行長王雪冰、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麥崇楷。
如果加上因防治非典不力而被撤銷職務的張文康和孟學農,以及因潛艇事故而被撤銷職務的高級軍事將領,這樣的懲處力度可謂前所未有。
另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統計,2003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涉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8025件41797人,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大案16472件,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2603人。同比均有所增長。
據此數字推算,2003年全國平均每天有7名縣處級以上幹部落馬;平均每天查處114起職務犯罪案件。
非典期間,除對兩名正省部級幹部免職外,對一般失職官員的處罰之嚴厲也相當罕見。5月8日,新華社以《中國首次在突發災害事件中大範圍處分失職官員》進行報導,文中提到:最近一個月來,中國已有120多名中央和地方官員因為防治非典型性肺炎不力而受到懲處,範圍涉及全國近一半的省、直轄市、自治區。
中組部一位官員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這是中國首次在突發災害事件中,就同一問題連續地、大範圍地處分失職官員。這是中國新一屆領導集體為切實轉變政府工作作風而採取的措施。」
報導稱,2003年堪稱整肅吏治年,在治吏過程中,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表現出了緊抓焦點要點、敢於碰硬攻堅的風格,昭顯了「鐵腕」的一面。
在非典期間曾直接辦理處分官員事務的河北省保定市委書記王廷玖說:「與中國政府爭分奪秒處理北大、清華爆炸案件和做好海軍失事潛艇善後工作一樣,中國政府嚴肅處理這些失職幹部就是為了在任何災難襲來的時刻,以及在一切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拿民眾最痛恨的人和事開刀
民眾對吏治的不滿,尤其是對官場腐敗的不滿,已連續多年佔據權威部門「你最不滿意的社會現象」調查榜前位。
吏治腐敗給國家造成的經濟損失有多大?一直致力於反腐敗制度研究的清華大學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上個世紀90年代後半期,主要類型的腐敗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在9875億元-12570億元之間,佔全國GDP總量的13.2%-16.8%。
然而,更大的損失還不是金錢的流失,而是民心的疏離。如果不反腐敗,新一屆政府就無法凝聚人心,領導中國前行。
如今的中國,社會矛盾叢生,收入差距日益拉大,財富正聚集到少部分人手裡。權力尋租已成為過去20多年來不少人發家致富的主要手段之一,引發老百姓與政府間的對立。
權威抽樣調查顯示,與10年前相比,私營企業主的職業「出身」(開業前的職業)已有巨大變化。10年前,他們開業前的職業構成以農民、工人、服務人員為主體(佔其總數的59.9%),而現在則以各類企事業單位的幹部為主體(佔其總數的63.1%)。
這後面,不少地方亦暗含著權錢交換的影子。
2003年2月19日,胡錦濤在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發表講話,強調繼續堅定不移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水可載舟,亦可覆舟。從新中國成立之初毛澤東痛斬劉青山、張子善,到今天的中央政府大規模處罰失職官員,人們可以體察到同樣的良苦用心。
與毛澤東時代不同的是,在如今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中國社會中已出現了一個可怕的「官商同盟」。目前因「貪」落馬的官員大都帶有此種色彩。
這個同盟,盤根錯節,影響廣佈,從基層到上層,從國內到海外,構成一個超穩定結構,是阻礙下一步改革開放的既得利益集團。要徹底鏟除之,非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