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2-05 21:34:00作者:
澳大利亞移民部官員在此間接受本報專訪時,專門對將要實施的學生簽證新條例的主要部分進行詳細說明。對於新條例中將學生簽證申請者需要英語成績的年齡,從原來的18歲以上降至16歲以上,移民部發言人強調指出,在新條例實施的頭兩年,或者說到新規定被取而代之以前,會專為在中國境內的中國中學生學生簽證申請者設定一個英語豁免專項。享受這一英語豁免的中學生必須具備下述兩項條件之一:一、遞交學生簽證申請時,隨附一封由澳大利亞中學出具的支持申請人豁免英語的信函。二、由一個被澳大利亞中學提名並被授予英語豁免代理權的中介公司遞交學生簽證申請。
當學生簽證申請經由被提名的中介公司遞交時,該中介公司必須呈示其具備代理中國學生申請簽證的成功記錄。同時,他們還必須每月向澳大利亞學校提供學生簽證申請狀況,移民部亦會向學校提供相關學生簽證審理進程信息。
新發布的學生簽證條例中的英語要求規則,將從2004年4月1日起,對年滿16歲在境外提出申請的學生生效。但是,這一條不包含中學之間的互派交流學生,也不包含已在名單之內的英語國家學習5年以上的學生提出的簽證申請。
移民部規定的中學英語入學標準,為雅思成績平均5.0,或者雅思成績4.0、但在英語學院進修英語課程最多不超過30週。
此次學生簽證新條例的第二項重大修正,在於對學生簽證保證金的調整。移民部發言人表示,澳大利亞政府已經同意削減來自第四類國家的學生簽證保證金,同時,保證金的來源範圍也已擴展。
新修正的學生簽證保證金規則將包括:申請572類和573類簽證的學生,最多隻需提供其在澳3年所需費用的保證金(若學生留澳少於3年,則依次順減),附加一份表示擁有足夠資金,支付其3年之後在澳費用的聲明,以及提供包含申請人在內的任何財政擔保人的定期收入,表明可以累積達到規定所需數量的保證金。
同樣,學生申請簽證保證金的資金來源也擴展至申請者的居澳堂表親戚。這些親戚應具有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或為澳大利亞公民,或為符合資格的紐西蘭公民。再者,各類學生貸款均被接受。
澳大利亞政府還決定修正高等教育類別573類學生簽證的申請要求。新的規則將允許在澳大學預科學習一年以上的學生,只需提供中學11年級,或者同等學歷的證明,即可進入大學。另外,修讀大學預科的英語標準,也從規則修訂前的雅思6.0,降低至雅思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