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是陽光社會下的刺眼傷疤,雖然我們一直沒能直視。但正如陽光下的陰影一樣,揮之不去。
社會學家告誡我們,適度貧困的存在不是社會的恥辱;不能夠正視貧困,從而掩蓋貧困,結果導致忽視貧困,才是最可恥的。
面對貧困的現實,我們積極尋找突圍的道路--但,曾經的向上和尊嚴能否再次撿起……
面對貧困,我們無法沉默。也許我們微薄的文字不能解決什麼,但我們的心會從此為他們祈禱。我們希望更多的祈禱,還有行動。
(1)直面城市貧困
直面城市貧困
隨著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畫」的實施,到2000年底,我國農村的貧困人口已經減少到3000萬。而在未來的兩三年內,這一數字還會繼續減少。我們似乎可以告慰世界:中國將徹底解決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
但中國並沒有告別貧困。當「農村貧困」的頑症還沒有徹底治癒時,「城市貧困」的幽靈已經開始徘徊。當「絕對貧困」正在逐步退出人們視野的時候,「相對貧困」的腫瘤卻開始擴散。
社會學家是這樣定義「絕對貧困」的--「泛指基本生活沒有保證,溫飽沒有解決,簡單再生產不能維持或難以維持」。「相對貧困」則是指「溫飽基本解決,簡單再生產能夠維持,但低於社會公認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擴大再生產的能力或能力很弱」。儘管,從總體上講,中國的「貧困問題」已由「絕對貧困」時代走向「相對貧困」時代,但是,我們仍然不能在「絕對貧困」與「相對貧困」之間劃上一條明確的界限:絕大多數的「相對貧困」者,剛剛跨過貧困線,稍有生活波折,很可能就會重返「絕對貧困」的群體。
城市貧困,就其整體而言,基本上是一種「相對貧困」現象。一份權威的統計數據認為,中國目前的城鎮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已達1500萬人,屬於「城市(鎮)貧困」人口的有1382萬人。而早在1992年,全國總工會通過調查得出,全國貧困職工家庭人口數超過2000萬人。1994年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調查中心根據他們的有關調查推算,中國城鎮居民有近5000萬貧困人口。
不同的數字後面有著對此問題不同的理解,而許多人正在承受著這種痛苦的演化。
我們需要貧民窟嗎?
世界上,幾乎沒有一個國家不為「城市貧困」困擾。像印度、巴西這樣的發展中國家,由於沒處理好嚴重的貧富分化問題,幾乎成了「建在貧民窟上的國家」。比如,巴西在告別20世紀時,有貧民窟3905個,比1991年增加了717個,長幅22.5%。經濟最發達的聖保羅州也是巴西貧民窟最多的州,那裡集中了1548個貧民窟,佔巴貧民窟總數的39.6%。
據巴西地理統計局界定,貧民窟是指有50戶以上人家,匯住在一起,房屋建築無序,佔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生活區。貧民窟的房屋往往是臨時搭建的棚戶,居住者對自己的臨時住房沒有合法的產權,隨時可能面臨政府的整治、清理。這些非正式的城區通常不具備水、電、污水處理、垃圾清掃等服務,是吸毒、賣淫、嫖娼、偷盜、搶劫等社會犯罪滋生的沃土。
貧民窟是城市化過程的產物(發展中國家尤為明顯),很少有國家可以避免。在我國,由於戶籍制度的存在,形成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農民進城受到諸多限制,沒有形成典型的「貧民窟」的政治條件,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進城民工的增加,在城市周圍繁衍生出的「村落」無疑讓人想到了它的存在。
那麼,是要戶籍制度還是要貧民窟,是要加速城市化(我國城市化程度目前不到35%,不僅遠遠低於發達國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低於發展中國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還是要預防「大城市病」,這是一個頗費考量的問題。
有學者認為,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限制在土地上,造成了空前的「人地關係」緊張,從而最終導致了農業人口大面積的貧困。讓農民到城裡來,即使出現貧民窟,也能創造一部分就業。
另一些學者認為,中國的農村剩餘勞動力應提倡「就地轉化」,不能讓他們無限制地流到大城市去。否則,會加劇城市裡的失業狀況,使城市貧困問題更加惡化。中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不能像國外那樣出現「貧民窟」。
有意思的是,一個原來持第一種觀點的人,到東南亞某城市看到城市垃圾堆上的貧民窟的慘烈的生存狀態,改變了看法。這位教授並沒有問那些生活在貧民窟的人們是否願意回到農村,只是主觀覺得:農村的生活要比貧民窟的生活好。
但是,進了城的中國農民只要能生存,大多不願意回到農村去,這是客觀的現實。城市給他們的不僅是夢幻般的希望,更是活生生的視界和感官衝擊。而在農村,這一切似乎都不存在。教授的想法或許僅僅是想法而已。
今年的聯合國人居日的主題是「沒有貧民窟的城市」(CitieswithoutSlums)。不知未經歷過大規模「貧民窟」歷史階段的我們會做何選擇。
自助者天助
如果全社會都來關注城市貧困群體,那麼,他們的問題雖然不能完全解決,但處境應該可以大為改善。
俗話說:自助者天助。城市貧困群體要改善自己的處境,首先要靠自己的努力。當然,國家在制定產業政策和進行宏觀調控的時候,應該把「充分就業」作為最重要的政策目標之一,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在一些領域,甚至鼓勵用勞動替代資本。另外,制定相應的財政和稅收政策,加大財政轉移支付的力度。通過合理的制度措施,促使「中產階層」廣泛形成,使整個社會發展成穩定的「紡錘形」結構。
尤其是要加大對城市貧困群體的「教育扶助」。由於貧困群體的收入基本只能完成勞動力簡單再生產的循環,其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費用往往是難以支付的。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變這個群體的知識結構,從而在社會再生產的產業鏈中找到更有利的位置。現實是,由於貧困群體和富裕群體在受教育機會上的不均等,信息社會所產生的「數字鴻溝」越來越大,「富者愈富、窮者愈窮」的趨勢進一步明顯。彌補這種差距,需要政府這隻「看得見的手」發揮作用。
建立完善而覆蓋面廣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關鍵。而我國的社保體系起步晚,歷史欠賬多,保障程度低。在國家的錢兜吃緊的情況下,也應該多考慮動用一些民間力量。在國外,有許多扶貧基金組織,志願者團體,各種宗教組織也積極投入消除貧困的慈善事業,都值得借鑒。
當然,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動民間投資,發展民營經濟。因為,只有活躍的民間經濟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吸納就業,才是解決城市貧困問題的不易之理。因此,城市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