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法輪大法信息中心透露,39名法輪功成員和為停止迫害法輪功運動而熱心努力的德國市民,以及德國法輪大法協會,將共同於本週向聯邦最高法院遞交了訴訟狀,起訴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以及其他對中國迫害法輪功負主要責任的中國領導人。起訴包括對中國法輪功成員的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及危害身體罪。
德國共和律師協會主席著名律師Wolfgang Kaleck先生此番為原告代理起訴。他因出面為阿根廷軍事獨裁的德國受害者辯護而聞名。德國法輪大法協會稱本案的重要性及影響力可與當初的對米洛舍維奇及皮諾切特的訴訟相提並論。
原告中有15名在中國大陸以外居住的酷刑受害者,他們亦可做為證人出庭作證。訴狀中陳述的800多起酷刑死難案例以及其他迫害情況使人們對這場聳人聽聞的恐怖運動,各種酷刑方法,以及發生在中國每一個角落的迫害略見一斑。
德國總統約翰內斯-勞今年9月在南京大學對近千名學生及教授的演講中對於人權問題明確指出:「人權具有廣泛的意義」「如果涉及到一個人的基礎權益,生存,自由,為了免遭酷刑,不被任意剝奪自由,不被歧視,為了所有這些正道的前提,沒有什麼退讓與權衡可言。」
德國法輪功成員稱,正是基於這一點,他們決定遞交這份訴狀。本訴訟正是起訴既不代表中國人民又不代表中國政府的江澤民及其隨從對人類犯下的罪狀。
信息中心在新聞公告中稱,對法輪功的迫害建立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這一命令基礎上。這一命令四年來與幾百萬中國人的命運息息相關。家庭成員,朋友,企業,學校及高等學府被慫恿檢舉法輪功修煉者,對他們罰款或乾脆使他們失蹤。在監獄及勞教所數十萬法輪功成員被酷刑折磨,被洗腦,被逼迫放棄他們的道德原則。家庭被拆散,人們流離失所,婦女被強姦,被迫流產,無辜者被折磨致死。
該起訴的法律依據是德國新版的刑法典和聯合國反種族滅絕罪公約。
這次刑事指控將使中國前國家主席在德國第二次成為刑事被告。2002年4月江澤民訪德之際,德國人權組織「為了受迫害民族」以反人類罪及酷刑罪對江提起指控。因江當時作為國家主席享有豁免權,該指控被撤回。同時這也是江澤民週一在臺灣被指控後,一週內第二次面臨起訴。
據悉屆時法輪功成員將在德國首都柏林舉行一系列活動,引起媒體和公眾對此事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