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者橫屍長沙市救助站門前 精神病需自行求醫

發表:2003-11-13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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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長沙市救助站門前11日下午,停了一輛的士,先後下來了4個人從車上抬下一名流浪漢,欲將其送入救助站。2個小時後,該流浪漢卻死在救助站門前的電線桿下。

據三湘都市報報導,該流浪者是11日下午5點多鐘被4個男子用一輛的士送到救助站來的。當流浪者被從車上抬下來時,已經奄奄一息,這4人想將流浪者送進救助站。當時,4人還和救助站工作人員說了好一會話。但後來,4個人卻沒有將流浪者抬進救助站,而是將他放在救助站外的一根電線桿下後迅速離去。

*網民:公僕怎會管主人的死活呢?

這名瀕臨死亡的男子就這樣躺在蕭瑟的寒夜中,一動不動達2個小時之久。後來,附近居民擔心該男子會被凍死,便撥打了110和120。隨後,110民警和120急救人員都趕到了現場,但該名男子已經死亡。

這種人命關天的事,因長沙市的相關規定,而無力救治病人。據瞭解,救助站本身沒有配備相關醫療設備,如果需要救助的人員患有疾病,需要救治,應該首先通知公安110,由110送往市公安局指定的醫院對其進行治療,等到其康復後,由醫院開具診斷證明後再由救助站負責救助。

一位姓劉市民說,即使救助站沒有收治的義務,不能對病危者進行急救,但讓瀕臨死亡的人在寒風裡躺在救助站外,是怎麼都說不過去的事情。

*網媒:儘管「110」和民政局有千條理由證明自己沒有伸出援助之手是符合「規定」的,但他們也有理由去處理,因爲這件事中有一個人道主義的問題。

據人民網報導9月中旬,在婁底市長青中街區委區政府門前不遠的人行道上,一名流浪女子全身赤裸睡在人行道上。連續一個多星期沒人過問──當地「110」不願意管,因爲他們認爲這是民政局的事;而當地民政局也不願意管,因爲他們認爲根據新的流浪人員的管理辦法,必須她本人「自行」前往救助站。

據當地一市民政局社會管理科科長說:根據國家頒布新的流浪人員的管理辦法,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如果要進行救助,必須本人自願前往救助站,以往的強制收容已經廢止,民政部門再上街去把人搞回來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因此,對這件事也無可奈何。但據圍觀的群眾說,躺在人行道上的這個女人,可能有精神病。

如何叫一個精神病人自願到救助站去呢?民政部門是否有什麼辦法呢?科長回答說:要是有人把她送來,我們也會接收的,比方說長沙市,爲了迎接「城運會」就由城管部門把流浪人員勸送到救助站。

透過有心人士再次找上婁星區民政局辦公室的電話詢問。一位女工作人員說,以前在婁底城區,只有市民政局有收容遣送站,目前已經改爲救助站。婁星區民政局正準備成立救助站,但報告還沒有批下來,因此沒有一個專門機構來處理流浪人員的事項,很抱歉不能提供救助。事後再找上市城管局辦公室,一位原男工作人員聽了情況報告後表示:立即與下屬的城管支隊聯繫。

據目擊者說,直到兩天後(10月13日)下午,那名女流浪人員還在原地。在秋風中,她已經穿上了破爛不堪而且單薄的衣褲,時躺時坐,身下是一大攤糞便,身上僅僅蓋著一個白色編織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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