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子裡多一根弦的美國人

作者:丁林 發表:2003-11-11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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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事件以後,我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腦子裡缺根弦的美國人》,說美國人腦子裡缺少我們的「階級鬥爭一根弦」,結果他們的開放社會自由狀態給恐怖份子鑽了空子。現在,幾個月過去了,我們發現,這美國人腦子並不簡單,他們有另外一根弦。美國人腦子裡有的不是階級鬥爭的弦,而是提高警惕,防止政府限制和侵犯民眾個人自由的弦。

  911事件當天下午,紐約世貿中心和首都華盛頓的五角大樓還在熊熊大火之中,全國一片震驚,哈佛大學的一位教授卻憂心忡忡地說,我們的生活將發生重要的變化,政府一定會利用這個機會侵犯公民自由,讓公民為安全而接受政府的限制。她說,其實,這比恐怖主義更讓我擔心。到了這時候,竟然還是自由第一,還把政府放在對立面,美國知識份子精英腦子裡這根提防政府的弦,真叫人嘆為觀止。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們看到,美國全國上下愛國主義熱情高漲,星條旗到處飄揚。布希總統說,美國遭到了攻擊,美國處於戰爭之中。內外安全成為美國的頭等大事。國會迅速通過反恐怖法案。戰爭機器開動的同時,加強國內安全的措施悄悄地開始實施。美國人腦子裡的那根提防政府的弦也隨之而繃緊了。

  以往,外來移民只要進了美國就可以自由活動,誰也不知道你上了哪兒,護照過期也拿你沒辦法;用學生簽證進入美國的人,有些根本就沒上學校去過。按照美國法律,政府各部門不能越權刺探和記錄老百姓的個人情況。比如說,只要我沒有違法犯罪行為,聯邦調查局就無權瞭解我銀行裡有多少錢,病歷卡上有什麼記載,信仰什麼宗教,參加什麼組織。政府各部門不能互相通報這樣的信息,聯邦調查局不能無緣無故到國稅局去瞭解我的納稅記錄,國稅局也不能到聯邦調查局去瞭解我的犯罪記錄。對美國公民如此,對移民也如此。美國政府發現,以往對外來移民的這種放任政策,這虧吃大了。911以後立即對有中東和伊斯蘭背景的移民展開調查,並且扣押了大約600個據說有嫌疑的外來移民。

  根據美國憲法中的「人身保護令特權」,任何人不能無緣無故地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不管是什麼人,法庭一視同仁。美國政府執法部門扣押嫌疑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向法庭說明理由。時限到了,就得由法庭來判斷,是不是還有理由扣著人不放。嫌疑人的律師就可以在法官面前爭辯,要麼起訴而進入司法程序,給嫌疑人一個公平審判,要麼由法庭下令放人。執法部門如果掌握的證據不足,即使起訴也說服不了陪審團,不敢貿然起訴,那就只好放人。

  人權組織立即表示,反對聯邦司法部以違反移民條例、等待遣返為理由,超時限地扣押移民,要求司法部公布被扣押的移民的姓名,關押地點等,並表示要向被扣押者提供法律援助,保證他們每個人都有律師的幫助。

  聯邦司法部辯解說,此時本拉登還在山洞裡策劃新一波的恐怖攻擊,公布被扣押者名單等於向本拉登通報情況。戰爭時期乃非常狀態,打仗哪有向對方送情報的道理。人權組織抗議說,任何情況下都沒有理由違反人身保護令特權。他們要向法庭起訴聯邦司法部。

  看來美國政府也發現,他們的那一套法治,用來對付狂熱而頑固的恐怖主義分子,麻煩大了去了。為了繞過那套規矩,布希總統推出了一個建立特別軍事法庭的行政命令。這一下觸到了美國人腦子裡的那根對政府不信任的弦。儘管布希班子全體出動到處解釋,還是消除不了人們的狐疑。布希的司法部長雖然以保守強硬和固執出名,可是看這反對的聲音和架勢,一旦在美國啟用特別軍事法庭,多半會有人上法庭挑戰這一行政措施,而美國的制度規定了,解釋憲法的權力是在司法分支的手裡,弄不好法庭就會判總統的特別軍事法庭違憲,走到那一步就很被動了。聯邦司法部一方面在國內規規矩矩地按程序在普通法庭上起訴幾個為人注目的恐怖活動案子,另一方面把在阿富汗戰場上俘獲的塔裡班和本拉登的人給弄到了關塔那摩軍事基地。

  把人關在關塔那摩這一招,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從地球的另一面迢迢萬里運到家門口,寧可停在關塔那摩軍事基地,因設施不足而徒增麻煩,導致被囚禁者待遇差而引起國際國內異議,也堅決不讓被囚禁者進國門,其目的就是避開國內法庭的司法管轄權。美國國內普通法庭的司法權不覆蓋位於古巴的關塔那摩軍事基地,人們就沒辦法找到一個法庭為這些人申請人身保護令狀,動用特別軍事法庭就少了一大後顧之憂。

  虧得美國在家門口有一個關塔那摩軍事基地,這一步走得堪稱高明。可是要掩蓋住美國民眾的耳目,完全瞞住美國人,卻沒那麼容易。關塔那摩被囚者的狀況,一度成為媒體的焦點,再加上國際壓力,逼得布希總統宣布,被囚的塔裡班人員是日內瓦公約定義的戰俘,將得到戰俘的待遇,而本拉登的人員則不是。看來,等待這些人的才是布希總統的特別軍事法庭。

  一月底,代表一個宗教和教育團體的律師斯蒂芬.雅各曼(Stephen Yagman)為關押在關塔那摩的人向聯邦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狀。曾經在1967至1969年間擔任約翰遜總統的司法部長的老資格律師蘭西.克拉克(Ramsey Clark)也公開表示,美國政府對待這些被關押者,必須恪守憲法、遵守已有法律和1949年關於戰俘的日內瓦公約。他說:「讓我們懷著尊敬來對待他們,讓我們按照法律來對待他們。至少,讓我們服從日內瓦公約。」

  2月4日,幾乎囊括了美國的大部分精英,有四十萬八千會員的美國律師協會通過了決議,強烈要求未來的特別軍事法庭必須遵循美國司法的原則和程序,被告有得到公正審判的權利,證據必須公開,宣判死刑必須獲得陪審團的一致認可。聯邦司法部的副部長,專門代表聯邦政府出庭的西奧多.奧爾森(Theodore Olson)也出席了律師協會的這次會議。他的妻子,著名專欄作家芭笆拉911事件中在撞向五角大樓的飛機上喪生。奧爾森發言為布希總統的決定辯護,他說,作為全美國法律職業的主流聲音,我們必須明確我們不會對國家和作為總司令的總統造成意外的不便。律師代表們用掌聲表達他們對奧爾森的尊敬,卻仍以286票對147票通過這一決議。邁阿密的刑事辯護律師尼爾.桑內特(Neal Sonnett)說:「除非我們甘願把給予我們當中最好的人的權利,也同樣給予我們當中最壞的人,否則,我們的制度不會運行,民主將無法長存。」

  這些律師為之說話,為之爭取公平審判的權利的人,就是幾個月前劫持民航飛機,撞倒了一百多層的世貿中心雙子星大樓,撞蹋了五角大樓的恐怖主義集團的人。美國人仇恨未消,危險未除,卻為這些人的待遇向政府斤斤計較,平心而論,不是所有其他地方的人都做得到這一點的。

  911以後,美國人突然意識到,最危險的恐怖份子就是混跡於他們中間的人,而政府對掌握這樣的人的的情況,表現得非常無力。例如,據估計,簽證過期不歸而生活在美國的外國人就有三十幾萬。他們是什麼人,在什麼地方住著,都在幹些什麼,政府要麼全然不知,要麼糊里糊塗。關鍵的問題是美國人太注重遷徙旅行的個人自由,而全國沒有統一的個人身份證。在日常生活中代替身份證的駕駛執照,是州交通部門頒發的,他們只管交通規則和駕駛能力,並不檢查駕駛者的法定身份,而聯邦政府又無法利用分散在各州的駕照數據。

  在恐怖襲擊的危險下,建立全國統一的身份證制度的建議重新提了出來,立即響起民權組織的一片反對聲音。出於世界上只有美國人認為理所當然而其他地方的人很可能大惑不解的理由,美國人就是不願意讓聯邦政府來統一管理全國老百姓的身份認定。全國統一身份證的建議看來沒有人買賬。全國機動車管理協會(AAMVA)提出,統一全國的駕駛執照。不料這個建議也遭到強烈反對。這一次,民間左翼和右翼罕見地聯合起來反對統一駕照。左翼的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右翼的伊格爾論壇(Eagle Forum),這兩個怎麼看怎麼合不到一起的組織,聯合其他左的右的中間的民間團體,寫信給布希總統,反對統一駕照計畫,譴責這是一種想從後門溜進來的變相的全國身份證制度。ACLU的律師聲明說,這個計畫將是低效的、昂貴的,並且是對美國人基本個人隱私權的嚴重打擊。

  美國人最珍惜的是他們的言論自由。早在兩百多年前的建國初期,他們的立國領袖們就一再指出,對民眾言論自由威脅最大的,是戰爭和緊急狀態下,政府利用不安全的現實和民眾的恐懼,以限制壞人的名義來侵吞民眾的個人權利。這就是本文開頭,哈佛大學教授憂慮的事情。

  2月初,紐約市世貿中心廢墟現場幾個街區的地方,一個叫哈維(Harvey)的人,在街頭公開演講,發表支持塔裡班的言論,引起群眾圍觀。有人叫來了警察。警察以引發群眾不安的名義逮捕了他。這個人言論自由的公民權利依然受到保護嗎?

  哈佛大學法學院的著名教授阿瑟.密勒在電視上評論說,按照最高法院以往對憲法的解釋,紐約州有權決定言論自由的「時間、地點、方式」,州政府有權決定,在世貿中心這樣的犧牲了兩千無辜平民的地方,不可以為塔裡班公開宣傳。

  街頭,廣場,政府建築物的門口,這是美國司法史上已經確立了的「公共論壇」,是任何人,特別是異議人士發表言論的首選之地。法律沒有給任何人以特權來規定,在這樣的公共論壇上,什麼可以說,什麼不可以說。哈維的律師說,在這樣的地方發表言論的活動,毫無疑義是美國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他說,如果現在你到巴格達的街頭,去宣揚美國打擊恐怖活動的言論,那兒的警察可能會把你抓起來,送你進監獄。美國的偉大就在於,這個民主制度不會因為哈維的言論而把他關進監獄的。

  911事件令所有的人明白,當今世界的未來,還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美國社會是恐怖襲擊的首選,你可以說,現在最不安全的地方就是美國。面對這樣的恐怖威脅,要求這個社會每個人都關心安全問題,提高警惕,防止襲擊。用我們習慣的話來說就是,必須髮動群眾來提防恐怖份子,必須把混跡於人群中的恐怖份子揭發出來。可是這種發動群眾來揭發壞人的思路,是美國人打心底裡非常不喜歡的。布希總統在國情咨文中號召民眾參加義務工作來共同打擊恐怖份子,兩天以後,亞里桑納州一個叫愛德華.科恩的讀者寫信給紐約時報說,布希總統號召民眾向有關部門報告「可疑活動」的說法,讓他非常擔心,因為這種做法很容易導致侵犯民眾的個人權利。他說:

  「在採納以前必須經過國會充分探討這一說法的含義和可能的益處,由國會通過方准。世界上很多專制政府曾經利用公民互相監視的做法來限制民眾的權利,來反制民主。儘管政府需要採取步驟保衛國家,我們也要保證我們沒有損害作為我們民主之基礎的民權和自由。如果我們為此嚴重地改變了我們民主的本質,恐怖份子就贏了。」

  美國人腦子裡這根弦,真是不服不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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