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1-05 03:45:00作者:
香港消息:因被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的河北大午集團董事長孫大午現已出獄、回到家中。其家人對外表示,孫大午雖然重獲自由,但仍是"戴罪之人",出獄回家是有條件的,其中包括外出時要向當地派出所請示匯報等等。
香港明報認為,孫大午因關注農民問題、抨擊時弊而開罪當局;而判刑三年、緩刑4年的判決雖然頗具創造性,既為當局保全了面子,也算對社會正義壓力有個交代,但無法消除人們對當局所謂"依法治國"決心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