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庭長李建峰被判刑8年

發表:2003-10-30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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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中級法院星期四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審判李建峰等8人,結果宣布將李建峰判刑8年。

法新社報導說,李建峰原為三明市中級法院經濟審判庭庭長,他和其他7人在2000年底商議成立名為[勞動與就業研究會]的工會性質組織,因此遭到警方拘捕。

美聯社說,李建峰等人表示,這是當地警察為打擊報復而捏造的假案。

路透社指出,李建峰等人被判刑時中國和歐盟首腦會議剛好在北京舉行。

另據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報導,李建峰等人在三明市被關押期間遭到刑訊逼供。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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