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0-28 05:24:00作者:龔是非
職業病之累,好逞長文。午眠醒來,窗外金秋送爽,陽光習習,倏忽覺悟。國事亦如家事,原來如此簡單。不揣冒昧,試述一二,見笑方家。
余嘗以為,現如今兒亂象迭起,四方失範,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欲挽狂瀾於既倒,小民怕是有心無力。時鬱悶ing,憂煩叵堪,惶恐不可終日。夢中正焦急,飄來小神仙,吁吁私語,未幾,眉開眼笑,錄以共饗。
小神仙謂:凡國人做好此等小事,則中華之騰飛如探囊取物,盡在握中矣!
一、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從小養成寫信良習。日寫一封不掇,經年累月,必有大成。對拆遷不公,寫信;對分配不公,寫信;對公僕態度不端正,寫信;對貪官污吏的醜行,寫信;對不民主,寫信;對瀆職,寫信;……有所不滿,全部寫信。寫給誰?你們自個兒知道,別刁問。如此,每天13億封信,郵局破產之患可緩,民眾受役之苦可伸,豈不快哉!--特別注意:只可動手寫信,絕不可動手打人。
二、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立即恢復「早請示晚匯報」的優良作風,要有那麼一股勁,那麼一種精神,每天每人兩次高呼「人人生而平等」,喊完後,不分乞丐或富翁、農人或領袖,相視竊笑而別。所有平面、影視、網路媒介,每日的首頁首播,必置(或說)一句:「人人生而平等」。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如是經年,「人人生而平等」必深植於心,中國人無貴賤高低之別。
三、 央視的「新聞聯播」播音員和各幼兒園、小、中、大全部學校(黨校、野雞大學等概莫能外)的教員,每次開播(講)的首句話必須大聲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絕對不能超越法律。」如是經年,人人遵法,法治大昌。
四、 凡大陸籍民眾,只要不是文盲,必須人人每天用半小時,研究討論毛澤東。研究討論他的生平、戰友、敵人、同志、非敵非友,研究討論他自出生到死亡的歷史、文化、社會、自然環境,研究討論他的思想、習慣、愛好,他的心理和生理:總之,他一切的一切,直到實在沒什麼研究討論頭。沒有檔案資料?有的,叫人開放就是。那人不開放?那您剛剛學會了寫信嘛,向管那人的人寫信。管那人的人不理睬?哎呀,你不知道向一切傳播媒介寫信呀,笨死,連管那人的人也一塊告。如此研究爭論三年,最後去紀念堂,研究遺體。遺體也全部研究完了怎麼辦?你說怎麼辦?拉出去埋了這事就了了唄。喔,你還想浪費時間重新研究一次呀?
五、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人人每週星期天出門一次。信佛教的,出門去向和尚說清楚,一週來自己幹什麼壞事安什麼壞心眼沒有,有壞的,懺悔完了就全推給和尚,自己一身輕鬆回家了。其他宗教信仰者照此仿效。不信教的,去找書記懺悔;不是黨團員的,去面對曾子像懺悔。什麼,你是活雷鋒不需要懺悔?就憑你好事情做過了頭,佔了人家心理優勢這一點,就得好好懺悔懺悔。
六、 凡大陸籍民眾,人人必須從三歲開始,每早對窗外大喊三聲:「我代表我自己!我代表我自己!我代表我自己!」如是經年,習以為常,蔚然成風。每次民主選舉人民代表及官員時,就無人逃票,也無人代投,民主政治必定以世界最優的質量在中國大行其世。
七、 天安門廣場現毛主席紀念堂,待第四條提出的研究討論活動結束後,改為中國革命博物館,與人民英雄紀念碑配套。把「由此上溯三千年來」的所有暴力革命資料,收集在內,供民眾研究討論。以10年為研究期限,徹底弄清楚三千年來暴力革命的成因、成績、破壞後果以及對人類精神文化有害、有利的影響,然後由國家最高領導人通過簽署法律的形式宣布:中華民族永遠拋棄暴力革命,中國人反對一切法律形式之外的暴力--人人有權利「文鬥」有責任不許「武鬥」,「有話好好說」。
八、 為培養民族認真精神和不撒謊精神,法律規定每位年滿18歲的公民,每年發給「粗心大意券」和「撒謊券」10張,用超出的重罰,省下沒用的年終重獎。兩券只能用於私事,不能用於公事。所有公務員每年只發給5張,國家最高領導人,每年只發給2張「粗心大意券」而依法不發給「撒謊券」。
九、 通過真正民主程序制定一項法律,規定:凡是日本人入境,必須簽署聲明--「我作為日本人,謹代表我的先輩、代表污蔑中國人的右翼分子、代表我作為一個人的良心,真誠向中國人民就侵略傷害中國的事實認罪道歉,並保證永不再犯。」不過,此法律宣布10年後再實施。
十、 通過真正的民主程序,使《刑法》增加一條:對貪污分子的追究,永遠沒有法律失效期。自貪污發生之日起,只要沒自首者,每過一年時間,案發後增加0、5年刑期。貪污者死後案發的,由享受過他好處的直系親屬抵罪50%;非直系親屬可免罪。通過《禮貌關懷法》,其中規定:甲年收入比乙高出一倍者,見面有脫帽敬禮的義務,健康不允許者可免;甲官員級別高於乙兩級者,見面要鞠躬,健康不允許或年紀大於60歲者可免。通過《反嫉妒法》,其中規定:對他人合法收入眼紅者,視眼紅程度,強行送特殊醫院進行一到三個月治療。
余嘗以為,現如今兒亂象迭起,四方失範,黃鐘毀棄,瓦釜雷鳴,欲挽狂瀾於既倒,小民怕是有心無力。時鬱悶ing,憂煩叵堪,惶恐不可終日。夢中正焦急,飄來小神仙,吁吁私語,未幾,眉開眼笑,錄以共饗。
小神仙謂:凡國人做好此等小事,則中華之騰飛如探囊取物,盡在握中矣!
一、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從小養成寫信良習。日寫一封不掇,經年累月,必有大成。對拆遷不公,寫信;對分配不公,寫信;對公僕態度不端正,寫信;對貪官污吏的醜行,寫信;對不民主,寫信;對瀆職,寫信;……有所不滿,全部寫信。寫給誰?你們自個兒知道,別刁問。如此,每天13億封信,郵局破產之患可緩,民眾受役之苦可伸,豈不快哉!--特別注意:只可動手寫信,絕不可動手打人。
二、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立即恢復「早請示晚匯報」的優良作風,要有那麼一股勁,那麼一種精神,每天每人兩次高呼「人人生而平等」,喊完後,不分乞丐或富翁、農人或領袖,相視竊笑而別。所有平面、影視、網路媒介,每日的首頁首播,必置(或說)一句:「人人生而平等」。天天講,月月講,年年講。如是經年,「人人生而平等」必深植於心,中國人無貴賤高低之別。
三、 央視的「新聞聯播」播音員和各幼兒園、小、中、大全部學校(黨校、野雞大學等概莫能外)的教員,每次開播(講)的首句話必須大聲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絕對不能超越法律。」如是經年,人人遵法,法治大昌。
四、 凡大陸籍民眾,只要不是文盲,必須人人每天用半小時,研究討論毛澤東。研究討論他的生平、戰友、敵人、同志、非敵非友,研究討論他自出生到死亡的歷史、文化、社會、自然環境,研究討論他的思想、習慣、愛好,他的心理和生理:總之,他一切的一切,直到實在沒什麼研究討論頭。沒有檔案資料?有的,叫人開放就是。那人不開放?那您剛剛學會了寫信嘛,向管那人的人寫信。管那人的人不理睬?哎呀,你不知道向一切傳播媒介寫信呀,笨死,連管那人的人也一塊告。如此研究爭論三年,最後去紀念堂,研究遺體。遺體也全部研究完了怎麼辦?你說怎麼辦?拉出去埋了這事就了了唄。喔,你還想浪費時間重新研究一次呀?
五、 凡大陸籍民眾,必須人人每週星期天出門一次。信佛教的,出門去向和尚說清楚,一週來自己幹什麼壞事安什麼壞心眼沒有,有壞的,懺悔完了就全推給和尚,自己一身輕鬆回家了。其他宗教信仰者照此仿效。不信教的,去找書記懺悔;不是黨團員的,去面對曾子像懺悔。什麼,你是活雷鋒不需要懺悔?就憑你好事情做過了頭,佔了人家心理優勢這一點,就得好好懺悔懺悔。
六、 凡大陸籍民眾,人人必須從三歲開始,每早對窗外大喊三聲:「我代表我自己!我代表我自己!我代表我自己!」如是經年,習以為常,蔚然成風。每次民主選舉人民代表及官員時,就無人逃票,也無人代投,民主政治必定以世界最優的質量在中國大行其世。
七、 天安門廣場現毛主席紀念堂,待第四條提出的研究討論活動結束後,改為中國革命博物館,與人民英雄紀念碑配套。把「由此上溯三千年來」的所有暴力革命資料,收集在內,供民眾研究討論。以10年為研究期限,徹底弄清楚三千年來暴力革命的成因、成績、破壞後果以及對人類精神文化有害、有利的影響,然後由國家最高領導人通過簽署法律的形式宣布:中華民族永遠拋棄暴力革命,中國人反對一切法律形式之外的暴力--人人有權利「文鬥」有責任不許「武鬥」,「有話好好說」。
八、 為培養民族認真精神和不撒謊精神,法律規定每位年滿18歲的公民,每年發給「粗心大意券」和「撒謊券」10張,用超出的重罰,省下沒用的年終重獎。兩券只能用於私事,不能用於公事。所有公務員每年只發給5張,國家最高領導人,每年只發給2張「粗心大意券」而依法不發給「撒謊券」。
九、 通過真正民主程序制定一項法律,規定:凡是日本人入境,必須簽署聲明--「我作為日本人,謹代表我的先輩、代表污蔑中國人的右翼分子、代表我作為一個人的良心,真誠向中國人民就侵略傷害中國的事實認罪道歉,並保證永不再犯。」不過,此法律宣布10年後再實施。
十、 通過真正的民主程序,使《刑法》增加一條:對貪污分子的追究,永遠沒有法律失效期。自貪污發生之日起,只要沒自首者,每過一年時間,案發後增加0、5年刑期。貪污者死後案發的,由享受過他好處的直系親屬抵罪50%;非直系親屬可免罪。通過《禮貌關懷法》,其中規定:甲年收入比乙高出一倍者,見面有脫帽敬禮的義務,健康不允許者可免;甲官員級別高於乙兩級者,見面要鞠躬,健康不允許或年紀大於60歲者可免。通過《反嫉妒法》,其中規定:對他人合法收入眼紅者,視眼紅程度,強行送特殊醫院進行一到三個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