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10-18 18:38:00作者:
記者昨天從韓國駐華大使館獲悉,10月7日終止的赴韓簽證業務,將於10月20日起正式恢復。與此同時,對於我國旅行社組團赴韓國後發生的團員非法滯留,韓國將實施新的制裁標準。按照規定,旅行社一旦發生非法滯留事件,需在10天之內,通過傳真和接收窗口兩個渠道向韓國領事部提交書面報告。檢查分為1個月內的定期檢查和隨時檢查。如果非法滯留率在1個月內超過20%以上,或非法滯留人數超過30名以上,該旅行社將被給予1年內暫停接收赴韓遊客的制裁。如果在隨時檢查中,旅行團非法滯留率達60%以上,非法滯留人數達到11至12人,該組團旅行社也將1年內暫停組團赴韓國。
北京娛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