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世界反酷刑組織美國地區執行主任莫頓.斯凱勒(Morton sklar)專門寫信給比利時總理沃毫夫斯特(Verhofstadt)先生,敦促比利時在處理法輪功在該國起訴江澤民案時,秉持「普遍司法」的原則、確保犯罪個體不會逃脫法律責任、並最終受到應有的懲罰。
斯凱勒表示「支持比利時司法部門對這個[訴江案]案件的充分及時的調查和起訴。」他說「我們強烈相信和支持比利時在調查江澤民一案上的努力,支持比利時政府在遵循『普遍司法』法律原則的前提下,把江送上審判法庭 。」
斯凱勒稱,「江澤民利用他的權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這些迫害行為,已經得到美國國務院人權報告的證實。迫害行為包括任意逮捕、施加酷刑、長時間非法任意扣留。」
根據「普遍司法」原則的要求, 所有國家都有責任將侵犯人權的罪犯繩之以法,這一點建立在世界各國的法律和國際法規中,包括比利時普遍司法法律系統。斯凱勒稱:「運用「普遍司法」的原則、並通過國際法庭的法規來追究犯罪的責任是必須的。就像南斯拉夫、盧安達和塞阿里昂的案子。每個國家都有責任通過他們的國內刑事法庭以及國際司法系統來懲治罪犯。」
英國上議院在匹諾切特(Pinochet)統治時期曾有這樣的論述:「如果一個人在位期間犯下了酷刑折磨的犯罪行為,他的官位不會保護他使他免受起訴。這一條尤其適用於原國家元首級--例如Augusto Pinochet--他們的國際豁免權在他們下臺後就失效。」 幾年前,智利前軍事獨裁者匹諾切特因主政時期白色恐怖和血腥鎮壓,目前國際刑事法庭已經在審理;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因滅絕種族罪也被押上法庭。這些都是江的前車之鑒。
斯凱勒提醒說:「江現在不再是國家首腦; 他不再享有豁免權。其次, 國際法規認可,如果犯下『種族滅絕罪』和『酷刑罪』,即使嫌犯是國家首腦,也不能得到罪行豁免。」
世界反酷刑組織是一個國際性、非政府、非盈利性人權組織網路,致力於預防和制止酷刑和其他殘暴非人道處罰。反酷刑世界組織參與了對查德前獨裁者哈佈雷和南斯拉夫前總統米洛舍維奇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