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維護權益活動,有一些顯著特徵。第一是都有明確的權益要求,而且只談具體的權益要求。例如強行拆遷中丟失居所或遭到嚴重人身及財產侵犯問題,遭遇嚴重司法不公或行政侵害的問題,被政府部門或其庇護的人員、公司以聚資買股等名義詐騙強佔終身積蓄的問題,等等。
第二是態度堅決肯定,爭不回權益不罷休。由於目前參與維護權益的,往往是丟失了住房、工作、終身積蓄或者一生前途的人員,這些對個人極為重大的權益損害,迫使他們別無選擇只得竭力抗爭。有些人維護權益活動已成為生活重心,每天上下班一樣前往政府部門討要公道。
第三是手段溫和有節制,注意社會輿論和媒體效應。雖然維護權益的參與者大多遭受毀壞基本生活乃至一生的不公,但是他們基本採取靜坐示威、舉牌宣講等方式,讓外界瞭解、重視、同情他們。他們也願意接收國內外媒體採訪,甚至主動聯繫國內外媒體採訪。在政府長期不做回應、他們投訴無門的現況下,也會考慮更有力的方式,例如北京的維護權益民眾就商討遊行抗議,不過即使如此也是首先向公安局申請遊行批准。
第四是維護權益參與者範圍廣闊、人數眾多。不僅有大量工人、農民、城市工薪居民,也有相當社會地位和經濟力量的人員,包括有一定經濟力量的業主、知識份子甚至國家幹部。
第五是活動穩定,有鬆散的組織起來維護權益趨勢。例如在北京市政府門前的活動,已經持續一個多月,參與人員很多像上下班一樣準時,相同要求的人彼此認識有聯繫,申請遊行就是一些人聚到一起商談的。上海被拆遷戶也是相互聯絡,共同上訪北京等。
對於中國社會出現的維護權益活動,中國政府的態度做法也和以前有所變化不同。首先中國政府不再以顧及影響的藉口,虛偽的強硬的掩飾真相,而是體認到一個社會尤其是高速發展的社會,相隨產生的問題和矛盾在所難免,不是死要面子的顧及影響的手段和理由可以壓制消除的。其次中國政府也逐漸體會出,不能將民眾維護自身權益一律視為反政府顛覆政權。雖然中國政府在權力問題上還是極度敏感,不能理解民眾有權反對政府改換政府,但是至少在難以嗅到反政府的氣味時,對溫和的民眾維護權益活動漸漸容忍了。北京每天派了數百警察,在市政府門前監控場面,但是並沒有採取抓捕驅散的壓制手段。上海市政府面對堅持維護自身權益的被拆遷戶,最近聽說還部分答應他們的要求共同尋求解決途徑。
在中國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社會弱勢群體很容易遭到侵犯損害,而採取包括請願遊行示威等方式,是讓社會和政府瞭解、重視和促使問題解決的弱勢群體的基本人權。中國政府如果領悟到必須給弱勢群體表達的渠道,使他們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解決這些社會問題就朝著正確方向邁出了關鍵一步。中國民眾維護自身權益的活動,只要在目前的軌跡上發展,很可能尋找出一個解決途徑。而民眾能夠挺身而出維護自身權益,無疑會是建立中國的人權體制的良好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