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的童養媳。
1908年正月,李貞出生在湖南省瀏陽縣(今瀏陽市)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這是一個真正貧窮而且十分不幸的家庭:家裡僅有兩畝薄田,幾間草房,父母親生了 6個孩子,全是女的,而且當李貞那最小的妹妹出生才兩天的時候,她們的父親便一病不起,沒多久就離開了人世。
在那個戰亂頻繁、民不聊生的年代,孤兒寡母是很難維持生計的。李貞6歲那年,母親含著眼淚對她說:「有個姓古的人家,家裡沒有女孩,希望找一個養女,媽打算讓你去,你願意嗎?」李貞看到家裡窮得連飯都吃不上,便點頭答應了。可是,她到古家之後,才發現自己不是來做養女的。古家已有3個女兒,這家的大女兒對李貞說:「嘻嘻!你還不知道哩,你是來給我弟弟做婆娘的。」李貞聽後,哭了。她萬萬沒有想到,自己是來做童養媳的。
那時的童養媳,實際上也是變相的丫環。從此,許多繁重的體力勞動便落到了李貞那還十分弱小的身上。她要去打水,大盆的水端不起,倒掉了,就要挨打;她要去砍柴,砍了不會捆,捆了又背不起,回來遲了,也要挨打;她要負責背一個比自己還大一歲的孩子,背不起把孩子摔著了,就更要挨打。在婆家生活的那些日子裡,李貞記不清挨了多少打、受了多少罵,不知不覺地,她熬到了十五六歲。
人長大了,膽子也隨著大了起來。一次,倔強的李貞跟幾個要好的童養媳悄悄商量,想偷偷離開婆家,到城裡去做女工。李貞的這些想法,被古家人察覺了。婆婆怕她真的要走,便決定馬上讓她跟兒子圓房。1924年正月,16歲的李貞與丈夫舉行了舊式婚禮,正式開始了她的婚姻生活。然而,這段醞釀了整整十年的婚姻並沒有給李貞帶來幸福。丈夫叫古天順,比李貞大 4歲,是個耿直忠厚但脾氣暴躁的青年。由於長期受虐待,李貞對古家人懷有一種難以化解的敵意,對丈夫也是如此,雖然表面順從,但內心卻毫無愛情可言。古天順對於這個從小被家裡當作粗使丫環看待的妻子,也很難生出多少柔情蜜意。因此,婚後兩人的感情並不怎麼融洽。
有一次,李貞上山砍柴,碰上了傾盆大雨,待她把柴擔回家時,渾身已濕得像從水裡撈出來一樣。這時候,古家其他人從田裡勞動回來,也被雨淋濕了。因為沒有干衣服換,婆婆就責罵李貞沒有把衣服洗出來。李貞生氣地回嘴說:「我也上山砍柴去了,哪裡有工夫洗衣呢?」古天順見她竟跟母親頂嘴,抄起一根棍子就朝她劈頭蓋腦地打來。
丈夫的粗暴行為,使李貞傷心透了。她對自己的前途感到非常絕望,覺得天地雖大,卻沒有自己的一線生機,於是,她穿著一身濕衣服,披頭散髮地跑出去準備投塘自殺。左鄰右舍連忙把她追了回來,鄰家的劉婆婆含著眼淚勸她說:「旦娃子啊(註:李貞先前無名,人稱「旦娃子」,參加革命後才取名「李貞」),女人生來就是受苦的呀!你看我,六十多歲的人了,還要上山砍柴,還要挨丈夫的打罵,這是命吶,女人的命啊!我們女人就要認命吶……」
如果沒有後來的變故,李貞也許會像劉婆婆所說的那樣認了「女人的命」,做一個任由丈夫打罵的所謂「賢妻良母」。但是,歷史不是一潭死水,新的潮流的湧動,使李貞的生活翻開了全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