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靜坐抗議者,用「三個代表」期望達到增加賠償費的公平目的,我看是不需要和不該用的。
「三個代表」說的是中國共產黨代表了先進文化、先進生產力和人民的根本利益,這是這個黨,不管別人怎麼評說,自己對自己的定位。按照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七一」講話指出的,「三個代表」是黨的第三代領導人江澤民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創造性的全面發展,是中國共產黨改革開放和建設社會主義的理論和行動指南。你現在用這個標準要求一個地方政府也按照辦,似乎找錯了對象。人家明明說的共產黨的三個代表,你偏要政府也落實!當然,中國共產黨是執政的,領導政府的,但畢竟和政府,而且是一個地方政府,不是一回事。如果你認為黨和政府就是一碼事,把「三個代表」用在任何一級政府身上,甚至一個共產黨身上也不算過的話,也好像叫人家拿大炮打蚊子,不是就解決一個賠償錢多錢少的問題嘛,何必還要讓人家落實代表先進文化、先進生產力的問題,只要代表人民利益一條就可以了。
其實這一條也是多餘的。不錯,政府是人民政府,是為人民辦事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它為你辦的事都是無代價的。許多看起來不收你分文的公益設施,是納稅人的錢,有你的,有我的,有他的,都是我們大家的。就你們的搬遷賠償問題說,應該說是一種等價交換關係,如果是由政府出面作為一方,搬遷戶是另一方,構成賠償契約關係,和任何商品交易或買賣關係一樣,彼此遵照公平原則,雙方都是有好處的,不存在誰強迫誰的問題。如果在這種交易過程中,不管那一方,認為對方違反了公平原則,欺詐了自己,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不必採取別的方法和途經。市民可以告政府,當然反過來,政府也可以告某個或某些市民。如此,你不應該用「三個代表」,用代表人民利益的那一條去要求政府給你公平「賠償」。而只要求政府按照平等原則補足少給的「賠償」的錢就是了。這是市場經濟,不管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種區分,是社會主義中國官方和他們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家的「創新」,作者在這裡借用)通用的遊戲規則,和「三個代表」沾不上邊。
如果和靜坐抗議市民們簽訂契約不是政府,只不過是某一房地產開發公司,那就更沒有必要打出「三個代表」的旗號,更是這個遊戲規則問題了。我看新加坡這方面的糾紛也不是沒有,但是從沒有見到被騙一方打出落實李光耀指示的牌子來,人家都是以簽定的合同書為準,通過仲裁或司法部門判決,實現公平原則。這才是以法治國。
當然,不管和誰簽訂的契約,如果發現被騙被敲詐,而有關人員和部門拖著不辦,「有法不依」,置之不理,按照法律程序,大家走上街頭,遊行示威,靜坐,也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也無權力干涉。以穩定為名,指責和反對這種行為也是不應該的。
□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