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7-26 23:08:00作者:
臺北消息:臺灣一名記者因為報導軍事演習被法院判刑,引起朝野一片強烈反響。
星期五,臺灣最高法院判處前"勁報"軍事記者洪哲政一年零六個月徒刑,理由是他2000年5月獲得漢光演習及有關大陸情報船等機密,並在"勁報"上披露。洪哲政對宣判不服,堅稱自己無罪。他說,漢光演習是國防部主動公開的,絕無泄露軍機可言。臺灣記者協會也聲明對判決表示遺憾,擔心今後報導軍事新聞會動輒得咎,並且呼籲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使記者作有關報導能受到應有保障,而不再是國防部長可以公開的資訊記者卻不能報導。
對洪哲政的宣判還激發臺灣朝野立法委員群起炮轟國防部,指責其把持資訊、規避監督、動輒給資料加蓋機密。還有人要求國防部撤回依"外患罪"對洪哲政的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