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醒時分:我已經不是原來的我
過去我曾多次走上講臺,可那時我是作為一名檢察官、警官、法官,可是現在,我卻是以一個罪犯的身份走上講臺,此時此刻,我感到羞愧難言。從被中紀委「雙規」那天起,我離開工作崗位已經一年半了,但是我還常常會感到困惑,有時晚上臨睡前,坐在床前發呆,總感到眼前的一切不像真的,好像做了一場噩夢,明天一早起來,我還會坐著車子到法院大樓去上班,可是第二天早上睜開眼睛,看著一個個被剃的光頭,望望鐵窗外隔絕一切的電網,我終於明白,過去所擁有的一切,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後悔當初:有愧於國家、人民和親人
我出生在一個工人家庭,父親是個老共產黨員,新中國的建立使我有了讀書的機會,是黨的多年教育,使我從一個政法學院畢業的大學生一步步成長為黨的領導幹部,於情於理我都應該努力學習,勤奮工作,報效祖國,為自己的人生留下光彩的一頁,可是我卻在事業的巔峰晚節不保,掉隊了,頹變了,變成了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黨和國家、人民的罪人,我的犯罪葬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釀成了終身遺憾的後果,我的犯罪使親人蒙羞,給妻子兒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壓力和感情痛苦。
更讓我痛苦的是,我的犯罪給黨的事業、給政法機關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我由人民法院院長這個特殊身份成為不齒於人的罪犯,嚴重地玷污了司法機關和法官的形象,我的犯罪給黨的事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我和瀋陽中院幾名領導同時違法犯罪,將神聖的法院變成了腐敗的窩點,在全國法院系統成為犯罪人數最多、職務最高、影響最惡劣的腐敗典型。我被「雙規」期間,正值瀋陽召開人代會,法院工作報告未被通過,這在全國法院工作史上首開可恥記錄,通過新聞媒體在海內外造成了極壞的影響。思前想後,我對不起哺育我的人民,對不起多年來教育我的黨組織,對不起給我幫助的領導和同志,對不起為我含辛茹苦,對我寄與厚望的父母。
自我反省:我為什麼走上了這條路?
在被羈押期間,我曾反反覆覆問自己,為什麼像我這樣一個可以說根子正,家庭影響好的人,也會走上犯罪道路?我從上學開始就是三好學生,優秀團幹部,參加工作以後在基層受過鍛練,長期擔任政法機關和政府機關的領導幹部,最後卻由社會的「保護神」變成一個可恥的罪犯,這人生位置大顛倒為什麼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通過省紀委和管教幹部的幫助教育,通過自己的反思,現在我認識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
誤區一、貪圖享受──吃喝玩樂
革命意志衰退,把享受作為晚年生活追求的目標,是導致我走上犯罪的思想根源。大學畢業走上工作崗位後,我一直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當我由中學教員進入檢察系統後,在黨組織的培養教育下,我進步很快,先後擔任區檢察院的副檢察長、市委主管政法的副書記、市公安局副局長、國家安全局局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法院院長,我感到我的思想發生明顯變化是在1996年5月,我到市政府擔任秘書長兼辦公廳黨組書記之後,思想變化的加速期是在1998年到市法院擔任院長之後。
我在擔任市政府秘書長期間,經常陪市領導下基層搞調研,參加各種慶典活動,到香港等地洽談項目,到國外考察招商,與外商、私營企業家接觸頻繁,這讓我開闊眼界,但是我沒有從他們身上學習到創業精神和先進的經營管理經驗,反而羨慕他們那種奢華的生活,自己也逐漸開始追求和效仿,人生價值開始了嚴重的扭曲,由為人民服務為宗旨轉向追求奢侈享受。
這時,我對學習理論已經不入腦,政治學習能不學就不學,「三講」也是動嘴不動心,到市法院之後,由於班子不團結,工作遇到了困難,我在困難面前退縮了,心想,我已經五十多歲了,職務已經這樣了,何必自己為難自己,何不趁在職享受幾年,這種想法一出現,我就徹底放開了,「59歲現象」在我身上提前發作了,我的思想開始急速下滑,由過去被動接受別人吃請,到主動地出入高檔酒店,酒足飯飽之後,還要洗桑那游泳打保齡球泡舞廳,由羞答答的受禮變成明顯的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由開始的一兩萬到一次收十萬也是臉不變色心不跳,由過去搞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到主動找小姐嫖娼,這時候我已經沒有一點共產黨人的氣味,成了不折不扣的腐敗分子,黨和國家、人民的罪人。
我腐敗的事實證明,講學習不是虛的,講政治不是空的,講正氣不是無形的,一切變化都是從思想開始的,作為一個領導幹部,一旦放鬆了思想改造,人生觀、世界觀這個總開關一旦出現毛病,就會百魔纏身,由人變成鬼。
誤區二、法律意識淡薄──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法制觀念淡薄,不能正確認識自己手中的權力,放鬆自我約束,同時上級組織部門缺乏必要的監督,同級班子內部也沒有制約,都是導致我滑向犯罪深淵的因素。
實事求是地講,在很長一段時期我還是很守規矩的,我在公安局任副局長期間,長期分管交通和治安工作,那時候找我辦事的人很多,我都中規守紀嚴格執法,退禮退賄的事兒我做了不少,我還扶危濟貧,當過「代理媽媽」,幫助一個殘疾人的孩子念完了中學,可以說我的本質並不壞。可是,隨著地位越來越高,權力越來越大,監督因素越來越少,特別是我先後擔任幾個單位「一把手」後,就感到自己好像進了「保險箱」,因為從那時開始,我再也沒有遇到一次讓我緊張的上級領導的談話,再也沒有聽到一次同級領導對我的忠告,再也沒有受到一次語言尖銳的來自群眾的批評,這時候,我就陷入了法律的盲區,感到自己和別人不一樣了,可以特殊了,甚至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了,對於黨內的民主生活會我也不認真參加,就在這種無拘無束,甚至無法無天,而自己又缺乏自控的情況下我的陰暗心理、道德弱點、畸型需要就像決堤的洪水開始氾濫了。
一個私營老闆資金遇到困難找到我,我毫不猶豫地答應借錢給他,100萬元公款輕而易舉地被我挪用了;節假日,我領小姐們到大連、北京、上海玩,給她們買貴重物品,花在她們身上的錢達30多萬元,我都拿到法院「小金庫」裡報銷;外出辦事我都住星級賓館,少則五六百元,多則八九百元,請人吃飯動輒兩三千元,甚至五六千元,這些我都不愁報銷,因為我背後有個取之不竭的「小金庫」,請客送禮都能報銷,就連三四千元一部的手機我也當作小禮品毫不在乎地送給朋友,現在看來「小金庫」也是罪惡的深淵,是為虎作倀的幫凶。 在這期間我給一私企老闆辦事,他送我一臺走私轎車,回到家我只是輕描淡寫地說:「兒子,別人送的,你開著吧。」這時的我已經利令智昏。幾年間,我共受賄錢物176萬元、貪污公款50萬元、挪用公款105萬元、聚斂財產101萬元,總計犯罪金額432萬元。在我幹這些違法犯罪的醜事、壞事時,從沒有碰到什麼障礙,也沒有遇到任何麻煩,一切都是在失去控制、失去監督、不知不覺中完成的。
誤區三、知法犯法──權錢交易
放縱小過,僥倖攀比,導致自己毫無愧疚地搞腐敗。作為一個法院院長不能說我不懂法紀,但是我卻知法犯法,為什麼呢?細想想,其實在我靈魂深處,很早就存在著一些不健康的因素,就在我自認為自己是好人的時候,也做過錯事,有過貪念。為了自己炒股票,我開始收大款的錢,後來就開始搞明顯的權錢交易,給大款辦事收他們的籌謝款,給建築商辦事,接受他們的賄賂,我錯誤地認為現在社會風氣就這樣,領導幹部都腐敗,送禮的人理直氣壯,收禮的人理屈辭窮,我比那些大把撈的還強得多,我給人辦的事兒都沒有明顯違法違紀的,錢是別人主動送的,他不說我不說,沒人知道,干了壞事還心安理得,放心大膽地搞腐敗,我不知不覺地在犯罪泥潭裡越陷越深。
事到如今,我明白了為什麼有些人要給我送錢,有的人還不計代價要與我交往,絕大多數是衝我的權勢地位來的,在他們眼裡,我也是一種商品,在我身上投入會獲得豐厚的回報,送轎車的老闆目的很明確,就是讓我替他暫緩執行一起標的額500萬元的經濟案件。
(時代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