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犯罪的特點和規律有:一是軍人犯罪多數發生在軍隊的後進層;二是軍人犯罪侵害的客體具有特殊性;三是軍人犯罪多數是內部矛盾激化的結果;四是軍人犯罪在經濟文化領域表現突出;五是軍人犯罪手段趨向智能化;六是軍人犯罪團夥作案增多;七是軍人犯罪具有嚴懲的社會危害性。其規律是誘發有原因、激化有條件、事前有徵候、發生有過程。
打 架 斗 毆 與 犯 罪
部隊官兵來自不同的地區、民族,生活習慣、個性、脾氣等不可能一樣,在日常生活中難免產生這樣或那樣的磨擦,關鍵的問題是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這些磨擦、矛盾。當同志間發生磨擦、矛盾時,如果不能正確對待和冷靜處理,容易引發打架鬥毆甚至導致犯罪。
1、「哥兒們義氣」是引發打架鬥毆導致犯罪的「催化劑」。從近幾年部隊中發生打架鬥毆導致違法犯罪情況看,就是因為極少數人對部隊組織的法律學習不願參加,對學過的法律知識一知半解。他們在與戰友或他人發生磨擦時,不僅不能冷靜分析,妥善處理,而且連紀律、法律都不顧,全憑感情用事,往往造成嚴重後果。如某部戰士初慶勇和孫學華是所謂「哥兒們」,一天晚飯後,孫學華找本連保管員左立衝要一袋黃豆,準備託人捎回家中。左堅持原則,未同意給孫黃豆,引起孫的不滿。當晚,孫將此事告訴初慶勇,初說:「黃豆也不是他家的,咱們要點黃豆他都不給,有時間教訓教訓他!」兩天後,初見左立沖在外邊打羽毛球,即走過去問:「你叫左立衝吧?」左答:「對呀。」初遂向左胸部打了拳,又朝腿部猛踢一腳,將左踢倒在地,造成左左腿骨折,雖經治療,但左腿仍不能全伸。軍事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初有期徒刑。
2、「老鄉觀念」是引發打架鬥毆導致犯罪的「傳染源」。當前在部隊中有些人受社會上不正之風影響,熱衷於搞庸俗人際關係學,說什麼「三個公章不如一個老鄉」。這種不講原則的「老鄉觀念」,不僅是影響個人進步的絆腳石,而且也是打架鬥毆誘發犯罪的「傳染源」。如某部戰士程紹山,一次參加連隊會餐後,聽到院內有放錄音機聲音,便罵道:「他媽的,誰放的錄音機!」炊事班長張芳走過來說:「我放的,你罵誰?」程說:「我沒罵你。」張即走開。之後,程遇到同鄉戰士費吉彬,便述說與張發生爭吵的經過,費聽後不分青紅皂白即跑到炊事班找張芳「算帳」,在宿舍門前看到戰士孫志漢蹲在地上,便製造事端,上前打孫,在廝打過程中,程撿起一塊磚頭朝孫打去,未中,又撿起一根木方用力朝孫的頭部打去,孫當即倒地,搶救無效死亡。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被判處死刑;費吉彬無端尋釁滋事,傷害無辜,對被害人的死亡負有重要責任,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
3、小事不忍是導致打架鬥毆誘發犯罪的「導火索」。在軍營大家庭裡,同志之間情同手足,親如兄弟,一般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相互之間有一些磨擦也都為了一些生活小事。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也有極少數人頭腦簡單,心胸狹窄,不能正確處理一些瑣碎小事,並由此引發打架鬥毆導致犯罪。如某部戰士洪健康與李明合是同班戰友,平時兩人關係還不錯,一天中午,洪健康到食堂吃飯,見桌上有幾塊排骨便問:「誰吃你啃過的東西!」邊說邊把排骨扔到李明合的碗裡,李明合又把排骨扔到洪健康的湯碗裡,濺了洪健康身上一些湯,李明合自知失手,端起碗便向食堂外跑,洪隨後追出,用飯碗砸到李的背上,李明合也不甘示弱,回手一碗砸在洪的眼角上。經過同志們的勸解,事態也就平息了。當天下午,他倆執行完任務返回宿舍途中,洪見四周無人,認為報仇的機會到了,悄悄將子彈壓入槍膛,對準走在前面的李明合,一聲槍響,罪惡的子彈結束了李明合年輕的生命。軍事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洪健康死刑。
4、加強自身修養,提高法紀觀念,杜絕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從以上所講的事例中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出,「哥兒們義氣」、「老鄉觀念」、小事不忍確實是誘發打架鬥毆並導致犯罪的禍根,要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一是要劃清「哥兒們義氣」、「老鄉觀念」與戰友情誼的界限;二是要加強自身修養,注意搞好和戰友之間的團結,增強友誼;三是要克服無政府主義,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