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在分析中國腐敗現象產生根源的時候,學者們都注意到中國的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嚴重不相適應的問題。美國[傳統基金會]高級研究員譚慎格認為,中國的法律和政治體系對腐敗現象的發展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他在接受美國之音訪問的時候說:
John Tkacik: "Corruption in China relies on three things: on inmature legal structure, on vague legal system..."
譚慎格說:「中國的腐敗依賴三個東西而存在: 一是司法結構不成熟;二是涉及腐敗和賄賂的法律系統模糊不清;三是政治結構沒有透明度。所謂政治結構不透明的意思是,政治制度沒有為反腐敗執法部分提供可靠的保證。中紀委、公安部和國稅局也辦理一些腐敗案件,但很多情況下,反腐敗行動受到政治因素影響很大。」
中國問題專家譚慎格認為,那些具有強大政治後臺的人雖有腐敗問題也沒有人敢動他們。但是在黨內鬥爭需要的時候,反腐敗就成為整肅異己的厲害殺手。譚慎格說:「陳希同的案子就屬於這一類。而賈慶林夫婦就是靠著與江澤民的關係而避開了追查。上海周正毅的案子很可能也是上層鬥爭的產物。」
譚慎格所講的政治因素在重大的腐敗案例中都是顯而易見的。根據賴昌星的自述,他的關係不僅遍佈廈門、黨、政、軍、公安、海關各個部門,而且跟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結成鐵哥們,甚至跟許多中央領導人及其秘書都保持密切的關係。據報導,周正毅在案發以後供出了上海和中央的許多高級官員。據報導,甚至江澤民也難脫干係,因為許多問題都和江澤民兒子江錦衡有直接牽連。
*中共與腐敗共存*
中共一方面花大力氣整治腐敗,但一方面又利用腐敗和助長腐敗。對於這種現象,美國哈佛大學訪問學者、中國異議人士方覺尖銳地指出,由於利益所在,中共反腐敗的態度並不徹底。如果徹底反腐敗,中共本身也就無法生存了。方覺認為,中共和商界的腐敗實際上是一種共存的關係。
方覺說: 「一方面它通過商界的腐敗,個人收取巨額賄賂,包括他們的子女,親屬以及身邊的秘書和工作人員,形成了一個腐敗的受益集團。另一方面它提供巨額貸款和其它便利條件,如廉價地皮,特區經營權,通過政府手段,向私營企業家提供了一些特許權、貸款又使中國經濟出現一定的活力」
方覺曾經擔任過福建省福州市經委副主任。他認為,在中國的特殊條件下,民營企業家通過賄賂中共官員而得到大量資源,這在客觀上也有助於經濟的增長。經濟的繁榮反過來又鞏固了中共政權的體制。
*民營企業家的「原罪」*
在這種一黨集權的政治制度之下,那些追逐利潤的民營企業家攀附權力的行為就不難理解了。小企業家攀附小官員,大企業家攀附大官員。一旦和權力攀附上,民營企業家們就能夠獲得超額的利潤。所以中國大陸現在流行一個說法,認為每個民營企業家都帶有「原罪」,就像基督教裡所說的人生下來都是有罪的一樣,企業家要做生意都不可避免地要進行違法活動,走權錢勾結的道路。
對於這一點,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教授李稻葵認為,有些擴大化了。他認為,在市場機制不健全的地方,這樣的情況是很多的,但在沿海市場機制發展較好的地區,民營企業家誠實經營的空間正在形成。
李稻葵說:「在一些內地,如湖南、江西這些地方,市場機制和政府行為還不規範,民營企業要生存必須和官員搞好關係,要給官員一些好處。但是看看江蘇、上海、廣東一些經濟發達地區,情況已經不一樣了。民營企業已經成規模了,政府的作用和職能已經轉變,就是為經濟服務,為民營企業服務。」
李稻葵表示,他對經濟發達地區考察之後認為,這些地區的民營企業可以不採用那些不正當的手段,按照規矩辦事,而把企業經營的比較好。
中國著名經濟學家茅予軾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時候也表示,像周正毅、楊斌等攀附權力的大牌民營企業家只是極少數,大部分企業家還是遵紀守法的。他們的一般違規行為和周正毅他們的犯罪行為有一個重要的區別,就是多數企業家的違規是跟規章制度不健全有關,不是道德問題。而周正毅等人的行為是明知故犯,是極端缺乏起碼的社會責任和商業道德的行為,既使是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他們的做法也是為社會所不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