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雷諾律師事務所:近來,移民局關於H-1B的申請開展明顯趨嚴.補件機率增加.快速申請的案件有時會出現兩次補件.補件的內容也相對具體了很多.由此不難看出,移民局為了配合下一個年度的配額要求,開始有針對性的增加了H-1B的申請難度.去年移民局H-1B 的批准率高達92%.預計下一個年度開始後批准率會有所下降.具體表現在:
1. 對公司資質的要求更為具體和嚴格.根據我們的經驗,過去移民局對公司資質的要求並不是很嚴格.只要不是」DependentEmployer」(請見http://www.visa lawoffice.com/main/immigration/H1/depend.htm).移民局不會有太多的疑問;對於新成立的公司,移民局一般還是比較友善的.但近來的補件通知中,針對新公司, 小公司移民局提出了疑問:
a. 對於新公司,移民局現一般要求出示」BusinessPlan」或」BriefStateme ntofBusinessPlan」
b. 對於已經成立了一段時間的小公司,移民局要求出示有關公司財務報告,其中包括:DE-6,Payrollrecord及公司發展計畫;
移民局索要這些東西原因很簡單,就是要證明僱主需雇佣受益人的原因及可行性.比如:前一段我們就遇到過這樣一個申請:僱主是一家傢俱公司,運營三年,公司沒有營利,報稅很少,只有五六個員工,儘管受益人的條件非常出色,移民局兩次補件要求公司出示材料證明為什麼需要從中國大陸找一個市場分析員,此市場分析員的工作職責是什麼?同這個僱主類似條件的申請,我們以前曾多次辦理,移民局都沒有提出過任何疑問,而此次居然被索要公司的」BusinessPlan」並提出證據證明是如何執行企劃書的.經過反覆的論證,在律師及整個團隊的幫助下,我們於5天後上交了補充材料,並於10天拿到了正式的批准證書.
2. 提高了對受益人資格的要求.過去受益人如果沒有本科學位,但有工作經驗, 可以用三年工作經驗抵一年的學歷.現在這項要求表面上並沒有改變,但加強了對工作內容和職責的要求.在公司的」referenceletter」中一定非常詳細的列明受益人的曾經的工作經驗,以便移民官確認工作經驗可否合成相關學歷.
過去對於overqualified的受益人,例如此職位中需要一個本科畢業人來從事, 但受益人具有碩士學位,只要受益人是相關學科,移民局一般不會要求出示工作證明信,但近期,移民局開始要求出示工作證明信並要求列出詳細的工作職責;
3.對於受益人來講,移民局最大的改變還是在於轉換身份時的要求.過去只要求受益人沒有失去合法居留身份,不論受益人是轉換身份已經批准,還是轉換身份在pending過程中,移民局只要受理了H-1B的申請,就會在規定的時間內給出結果, 而不要求pending的身份一定要批准後才可.從目前的案件反饋中,移民局已開始執行新的法規,即新的身份轉換一定要基於上一個身份得到批准的基礎之上.這無疑是一個非常不利於受益人的消息.過去很多H-1B在被layoff後會轉換成一個臨時身份用來保全或延續,在找到新的僱主後再重新申請H-1B.但現在這樣做就不一定可行了,有的甚至會起到相反的作用;當然如果真的遇到上述問題,一定要同律師聯繫, 聽取律師的意見,萬不可草率行事;
4. 快速辦理一定要僱主或律師申請並簽字方可.過去快速辦理表I-907表僱主或受益人及律師誰簽字都要以,沒有明確的要求.但根據現在移民局要求,受益人沒有要求快速辦理的權利,I-907表要麼僱主簽字,要麼律師簽字.
雖然申請的難度在增加,配額在減少,但大多數情況下移民局還是非常講道理, 只要是滿足條件,準備充足的申請一定會獲得批准.這就需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材料儘可能的準備齊全到位.如果遇到補件,也一定要據理力爭,很多案子在收到補件通知時,都好看似已經沒有了希望,但經過律師及律師團隊的認真分析,客人的積極配合,最終案件還是獲得了批准.因此我們常說,對移民官不要怕,但要講道理要爭取, 他們還是非常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