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在開庭審理這起案件的廣州市3家法院,絕大多數關注此案的普通公民和新聞記者被拒絕旁聽,原因是被允許旁聽的數十人的名單都是「省裡定的」,全國只有5家新聞媒體的記者被允許旁聽,即使是這些記者也被告知不得採訪此案,宣判後統一採用有關部門提供的稿件。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一名被拒絕旁聽的中央級通訊社記者在白雲區法院門前採訪犯罪嫌疑人家屬時,也被法警當場驅散。本案18名被告的辯護律師則稱,他們被某部門告知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有關本案資料,不得接受記者的採訪。
看到這則報導,我的心裏升起一股複雜的情緒。是憤怒?是失望?是悲哀?還是遺憾?似乎什麼都是,但又什麼都不是。此時此刻,我想對廣東省有關人士說一聲:你們已經害死了一個無辜的中國公民,已經激起了全國民眾的憤怒,不要再在此案上繼續玩弄把戲,愚弄公眾了。
實際上,雖然在全國民眾的憤怒中,在中央領導的嚴厲批示下(如果沒有中央領導的批示,也許孫志剛就只有冤死的份),本案涉及的相關犯罪嫌疑人被抓獲並起訴,但是,公眾心中的疑惑仍然很多。
比如,孫志剛是怎麼被收容的,怎麼被送進救治站的,怎麼被打死的,誰指使打人,孫志剛是否被警察打過,案發後,是否有更高的官員試圖隱瞞案情?這些問題,公眾想知道。特別是那盤記錄暴行的現場監控錄像帶,我想看到,公眾也想看到。
從本案現有被告的角度看,他們到底是否犯罪,犯了什麼罪,是否如民間所言僅僅是替罪羊?這些問題不僅是被告們關注的,也是公眾關注的。
公眾甚至還有一個問題:圍繞孫志剛之死一案,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是否會涉及到對收容遣送行為和制度的審查?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個問題,甚至比孫志剛之死更加重要。
顯然,這一連串疑問的謎底,只有通過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司法審理才能被揭開,因為,在法庭審理中,必然會有一系列的質證和當事人、證人的表述,而這就足以揭開掩蓋在本案之上的重重迷霧。
遺憾的是,廣東省有關部門在這個案件的審理中,卻玩起了「假公開,真秘密審判」的伎倆。請問,不准記者採訪,是誰給你的權利?只准發通稿,那不是企圖讓記者成為你隱瞞真相的宣傳工具?法庭只能坐幾十人,這就更是小孩都不會相信的謊話,誰都知道廣州經濟發達,隨便找個體育場,都能坐上幾萬人!
坦率地講,對於孫志剛之死的調查,我本人就一直心存很大的疑問,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既然廣州警方在此案嫌疑重重,但案件的偵查卻仍然由廣州警方參與,在某些方面甚至是主導,這種「自我調查」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基本的程序正義。5位全國知名法學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的由廣東以外的人組成特別調查組的建議,實際上就是對廣東調查結論的懷疑。
現在,不僅這種懷疑沒有消除,廣東又繼續玩弄欲蓋彌彰的戲法。這樣的做法,我想,多數人都是難以相信其公正性的。
作為一個新聞從業人員,我也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戲法。現在,全國很多法院在審理案件的時候,經常以各種藉口拒絕公民旁聽。比如說,前不久審判的「足球黑哨」龔建平案,北京一家法院就故意選擇了只有幾個座位的小法庭,然後對外稱座位有限,謝絕更多的人旁聽。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種做法就是愚弄公眾。
孫志剛死了,這是一個令人痛心的事實。但現在人們關注和議論這件事,目的是為了不再出現李志剛,王志剛。從這個意義上將,只有徹底的調查和公正的審判,才能做到這一點,但廣東的做法,卻顯然有諱疾忌醫的嫌疑,這比孫志剛之死更嚴重。
就孫志剛案件來看,其實要說的話題太多了,要提的問題也太多了,就報導所提及的法院做法來看,也可以提出更多的質疑。但此時此刻,我不想說太多的話,而只是想大聲提議:
為使被告人不被冤枉,為還孫志剛一個正義,還民眾一個權利,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廣東以外的法院管轄此案,並做到真正的公開開庭審理。
摘自:秦兵律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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