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冒著生命危險解救了7名受害農村少女、幫助過200多個家庭闔家團圓、無償為數萬離散家屬提供免費尋人服務、無私無畏地為數十萬蒙冤者吶喊的人,怎麼成了煽動顛覆國家的罪犯呢?和莫須有的岳飛冤案相比,是不是更為莫須有?更為荒唐呢?岳飛蒙受的莫須有,是因他的存在妨礙了秦檜賣國企圖的實現,或妨礙了金國間諜秦檜的間諜工作。難道黃琦的善舉也妨礙了審判權人的賣國勾當?或妨礙了審判權人的間諜工作?
可是,至今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抓捕、關押、審判黃琦的司法權人是賣國賊,是外國間諜。那麼,司法權人為什麼要如此刑罰黃琦呢?難道他的行為真的構成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主權是一國全民共同意志形成的法律制度,國家的主體是人民,國家的靈魂是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主權、不是國家,哪來可供顛覆的主權和國家呢?這罪名本身就是虛似的罪名,莫須有的罪名啊!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什麼要刑罰行大善大義的愛民人士?為什麼如此害怕行大善大義的愛民人士?原來,黃琦的善行正是解救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集團罪行迫害後和迫害中的無辜,他的善行正是戳穿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集團詐騙面具、暴露其真相的匕首。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一直向世界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人權天天在改善嗎?不是天天向世界報告已經以法治國,關在監獄、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所的真假罪犯早就享有人權了嗎?那麼,在看守所中「多次被暴打,一顆牙齒被打掉,頭上留有3公分的疤痕,睪丸可能被打壞,經常便血」的黃琦,「每天帶著沈重的腳鐐手銬、睡在潮濕的地面、品味著撲面而來的尿液、目瞪著在押人員的生殖器,扳著手指頭計算司法機關超期羈押期限」的黃琦,享受的是人權還是牛馬權?要知道,離全民主權還有很大差距的西方諸國中,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和收監的罪犯,失去的僅僅是自由。還未審判定罪的黃琦,依法只是因刑事偵察程序需要而臨時失去自由的自由人,然而卻遭受如此非人的待遇、非法的刑罰、如此長期的非法羈押。難道如此非人的待遇、如此非人的刑罰、如此超期的非法羈押,也稱人權待遇?這難道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人權天天在改善的」謊言後面的真相?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司法權人最基本的司法原則,然而,抓捕、關押、起訴、審判黃琦的整個過程,卻完全證明司法權人在肆意踐踏這個他們自定的最基本的司法原則--既不講事實根據又不講法律準繩。而這,又完全是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標準行為。什麼「以法治國」!完全是詐騙世界的彌天謊言。
三、尊敬的大善士黃琦先生,你的辯護律師講的對,上訴維持原判的可能性極大;而現在你的身體很差,應該「認罪服判」,在監獄的勞動「改造」中較有可能得到稍微恢復體質的希望。
為什麼我也勸你「認罪服判」?
因為,在你被捕前夕,你的罪刑已經明確,訴到最高法院也不會改判你無罪,你的上訴必定徒勞無功,以後的申訴也必將浪費時間和精力。也就是說,審判你罪刑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集團,過去的江核心和現在的胡核心,逮捕、折磨、起訴和審判你罪刑的司法權人不過是兩代核心的警犬類代理人。
因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不存在「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全國人民都和你一樣長期遭受著專政法害。如果真的實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首先遭到法治的是司法權人--中國共產黨早就成了中國共囚黨,法律首先成了人民獲取全民主權的武器,法治首先成了人民走向全民主權的道路。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來就不存在公民,憲法第35條規定給公民的憲級自由本來就是彌天謊言。所有以公民自居要求落實公民權利的請願,都是一廂情願的自戀,無人搭理的無聊自慰,無法實現的白日美夢。這是因為公民權利與中國共產黨的一切權利的關係是你死我活的關係:人民一旦擁有公民權利,中國共產黨就會很快失去包括專政、腐敗權利在內的一切權利;只要中國共產黨不願意退出歷史舞臺,人民就別想獲得公民權利。--也許,有人認為,明天的民主中國,允許中國共產黨的存在。錯也:民主中國實現之前,中國共產黨連同它的思想祖宗、組織靈魂都必須見鬼,因為「進化論錯誤,神創論成立」真相的普及就會把中國共產黨及其思想祖宗馬克思主義、組織靈魂共產主義徹底埋葬;還因為全民主權的中國,不存在任何政黨。為什麼不存在任何政黨?因為全民主權,就是人人主權國家。人人主權國家,人人都成了平等的君子。平等的君子社會不允許任何超越大眾君子權力的組織、勢力存在,所有政黨的存在都是對每個君子權利的威脅,是危害全民主權制度的禍根。君子不邀朋結黨,邀朋結黨非君子。--這,講的是全民主權社會,為反對、推翻一黨專政制度而結的民主黨派,則是一黨專政的必然產物,是以毒攻毒--以黨抗黨的必要組織。
也許你真的沒有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政權的故意,純粹是按良心行善,也許你只是天真地認為,言論自由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天賦人權,制憲人給出的憲級自由不可剝奪。事實卻是,善行變成罪行的報應,為民爭取自由自己反而失去自由的懲罰,要求做人反得非人的虐待。為什麼?為什麼上天如此報應善良?我想,理由應該是:識騙需要代價,需要有人為撕破騙子的真相付出犧牲和苦難。孫悟空不是被投入八卦爐才得到火眼金睛嗎?這也許正是上天對你的煉獄性培養,目的在於讓你也讓全球的旁觀者也得到火眼金睛,看穿一切假象,認識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專政、詐騙、恐怖為手段,又以專政、腐敗互為目的罪惡本質,放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歷代專政集團存有的任何懷念,放棄對最新專政集團胡核心的任何幻想和希望。
也許你認為,審判你的時代已經不同予逮捕你的時代--不算改朝也算換代:江核心已被胡核心替代,而胡核心一上臺就祭祀《憲法》,發射以法治國的「春雷」,又到處塑造親民形象,應該放你這個為「萬家團圓」做出了巨大貢獻的愛民人士一馬。
錯也,這套把戲江核心早就演過多次,以法治國還是江核心引進的詞彙。錯也,中共領袖的所有口號和動作,都是為了排除黨內異己,爭取或穩定自己專政座位的把戲--西單民主牆的一時放任,組織「實踐是檢驗真理標準的討論」,不都一達到其政治目的,就立刻收場,並把他們借用力和用力支點--異議人士和運動鎮壓了嗎?
也許你以帝王專制史上的慣例期待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政權人的大赦,因為中華史上,遇上改朝、換代、改年號,多有大赦天下的慈悲舉動。
錯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裁者不是帝王,而是大小帝王組成的專制集團--中國共產黨,它不叫專制而叫專政。帝王家天下的獨裁力量一般比較虛弱,深知水可載舟,亦可覆舟,既必須常和朝臣共和治天下,又必須收買民心鞏固天下。而一黨專政自恃獨裁力量強大無比:既有強大的槍桿,又有自上而下、遍及全國的金字塔權力組織,還有專政著的詐騙愚民工具新聞媒體,便以為專政政權是銅牆鐵壁筑成的牢不可破的監獄。既然認為人民都束縛在牢不可破的監獄內,怎麼會有大赦呢?
一切善良的人民應該看到,江胡兩代核心都是共產狼:胡核心是江核心千篩萬選出來的接班人,江胡兩代核心只有個性差異,毫無共性差異,胡核心「變異」不變種,萬變不離其宗--不變中國共產黨的本性,胡核心的治國方針是江規胡隨,胡核心繼承的遺傳密碼與江核心的遺傳密碼一樣,都是堅持專政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專政制度;表現上,胡核心也毫無戈爾巴喬夫開創公開化、透明度的動作和傾向,有的是「導演」、警察、安全、衛生、宣傳等多部門暗中鳴鑼開道、消毒環境後的「親民」和「抗瘟」表演,目的在於騙取身處監獄之中、遠離演播室之外毫不知情的觀眾掌聲,為自己更為中國共產黨爭取茍延殘喘的虛假民意。
君不知,故意縱瘟在前,被迫抗瘟在後,正是胡溫犯罪集團為建設胡溫政權而胡瘟人權的連續劇。君不見,新聞媒體依然被嚴密專政,若干發出異議聲音的媒體即時被整頓,網路政治犯越來越多,判刑越來越重:在你之後被誘捕、在你之前被判的海外民運人士王炳章被判無期徒刑;和你同年被秘密逮捕、超期羈押、同月宣判的徐偉、靳海科、楊子立、張宏海四位優秀青年,因為民爭自由,罪刑比你更重:前兩位被判十年徒刑,後兩位被判八年徒刑;只因害怕再回長期羈押他的看守所繼續遭受不亞於對你的恐怖虐待,徐偉在宣判的法庭上高喊著「我死也不回去」,一頭撞向法官席的桌子,當場倒地;同樣是在十六大之後,何德普、廖亦武、歐陽懿、劉獲……一系列有良心良知的人士被捕;姚福信和肖雲良等人,只是以中國共產黨為榜樣,爭當「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員」,於去年三月組織、帶領遼陽市數萬多名下崗工人向當地政府請願,要求清理腐敗官員、救濟處境艱難的下崗職工,然而,他們也被秘密逮捕,也和你同月以同樣的罪名分別被判處七年和四年的徒刑;別說與黨中央唱反調、要自由的人士,就是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士,只要說點真話,就得遭受專政法律的鎮壓,如記者高勤榮,積極響應江核心的反腐打假號召,勇敢報導山西省運城地區大面積腐敗工程,被全國媒體轉載,從而轟動全國,受到黨中央表揚,結果卻被莫須有的罪名判處徒刑十二年,至今未聞胡核心對高勤榮一案應該翻案的表態;許多為民爭合法權益的人士,因為實在擦不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邊,而被投入恐怖的精神病院遭受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摧殘;許多向不知SARS瘟情瘟性而身陷瘟區的民眾發送SARS瘟毒警報的良心人士,被視為恐怖罪犯逮捕,聽候審判;最近《中國青年報》旗下的《青年參考》,因發表《女大學生賣淫現象調查》,揭露武漢約有一成的女大學生從事賣淫行業,約有四分之一的女大學生干三陪工作的報導,記者陳傑人被開除,《中國青年報》副社長兼副總編輯樊永生和《青年參考》主編梁平被停職;還有……至於人民要求平反六四鎮壓慘案的強烈呼聲,雖如雷貫耳於胡核心,胡核心卻毫無態度。毫無態度就是態度,那就是鎮壓正確,無需平反。
何為真正的親民?全民主權制度也。何為真正的抗瘟?放棄新聞輿論專政也。不放棄新聞輿論專政,不平反六四慘案,繼續鎮壓真話、製造謊言,繼續鎮壓異議人士,繼續取締公民待遇,只能證明胡核心在施工的親民形象工程是詐騙觀眾的把戲工程,證明胡核心毫無啟動政治改革的意志,證明胡核心是繼續放縱專政黨瘟以胡瘟人民人權的犯罪核心。
因此,你和所有遭受專政法害而被捕和秘密被捕、恐怖虐待、超期羈押、違法審判或被莫須有罪名審判和被投入精神病院的人士,當前最理智的行為是放棄幻想而「認罪」,早日離開虐待瘋狂、不見天日的看守所,走向稍有活動或勞動條件的監獄「服刑」,或早日離開精神病院,以保青山--最寶貴的爭人權本錢。留得青山在,才能在日後為中華民族爭取更充分的人權。
大善士黃琦先生,孟子斷言:「故天將降大任於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你何妨視自己為即將接受大任的「斯人」,把三年來的受罪、還有兩年的罪刑,樂觀地視為上天欲降大任於你之前的折磨?
「認罪服判」吧,大善士黃琦先生,認罪不等於有罪,有權定罪的是人民,是歷史,人民從來不認為你犯了什麼罪,並且早在你被捕之前,就異口同聲地認定你是幫助萬家團圓的大功臣。
「認罪服判」吧,大善士黃琦先生,很可能在你刑滿前夕,中華史上最黑暗的歷史--魔鬼冒充救星、捆綁冒充解放、專政冒充共和、謊言冒充真相、監獄冒充天堂、罪惡審判善良、邪惡鎮壓正義、恐怖統治全民、人命不如草菅的歷史已經結束,主權中國的全民已經迎你出獄,讓你在更廣闊的空間做人民的傑出公僕。
呂柏林2003.6.4.
本文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報告》,網址在:http://bolin.netfirms.com/indexf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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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黃琦《上訴狀》,網址在http://bolin.netfirms.com/f7002.htm
附:陳傑人《女大學生賣淫現象調查》,網址在http://bolin.netfirms.com/f70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