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04 04:42:00作者:
上海消息,2003年5月28日,靜安區法院開庭審理石門二路以東地塊58街坊百姓訴佳運投資公司違法拆遷許可證案,被告佳運投資公司(fine time investmens limited 法人代表周正毅)被告第三人上海靜安城建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寶森),被告的白痴代理人當庭出示了該公司與靜安區房地局2002年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證明其動遷的合法性,其中條款摘抄如下:"根據滬城建(2001)第0068號文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零,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內應每年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每平方米土地面積壹元人民幣的土地使用金...."
而動遷根本不讓老百姓回搬,引起百姓極大憤慨,百姓說到"香港割讓還抵得白銀千萬兩,如今上海賣地皮獨白送阿"隔日香港媒體都大肆報導,接著國內媒體稱周正毅神秘失蹤!
證據眾多不一一列舉,請大家關注媒體報導.周正毅共簽訂180000平方土地出讓合同,可建商品住宅60餘萬平方合同上出讓方:
上海市靜安區房屋土地管理局
法定地址 上海市昌平路403號4樓
電話 62556021
傳真 62557712
受讓方:
佳運投資公司出資99%
法定地址 香港金鐘夏懿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801室
電話 00852-92608281
傳真 00852-28662920
上海靜安城建投資有限公司出資1%
法定地址 上海市江寧路293號24樓
電話 62713309
傳真 627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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