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03 22:33:00作者:
去年7月25日晚,蘄春縣漕河鎮13歲幼女小芳(化名),在漕河一家娛樂園附近,被無業青年劉晶、黃小勇、何海峰等挾持上一輛出租車強行帶走。小芳的父母聞訊帶人四處尋找,打聽到了幾名挾持人的姓名及出租車牌號後,於當晚10時許趕到縣公安局緊急報警。
據楚天都市報報導,當班的巡警隊副隊長周魁及3名巡警聽取小芳父母的陳述後,竟以「找不到、不現實」為由,拒不出警。小芳父母一再哀求巡警幫忙,並提出願意出車的油錢,但周魁說:「我們又不是神仙」,要小芳的父母自己去找,「在找到了人質後,別人不放人再報警」。
小芳的父母無奈,只得離開巡警隊繼續自行尋找,致使小芳當晚被劉晶等人挾持到漕河一傢俬人旅社輪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