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5-31 19:20:00作者:
社會主義「分權制衡」民主制度創新提要
一、黨完全退出國家權力機構,主抓大中小學教育和幹部培訓。
二、各級「人代會」組織延伸到所有城鄉基層單位,成為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和民主管理的常設機構。
三、變常規陸軍為「國民軍」(即地方武裝民兵),全力發展以海空軍、特種兵和國民軍為主的新型國防體系。
四、以退役陸軍轉業組建新的國營企業為示範,推動全國企業重建社會主義「鐵飯碗」制度,恢復和擴充包括農民在內的全民免費醫療制度。
五、變「九年義務教育制」為包括大學在內的「全面義務教育制」;在貧困地區率先實施「費用由國家全包」的中小學「住宿制」,並逐步推向全國。
六、重建和進一步發展完善農村人民公社集體經濟制度,把提高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別列為憲法明確規定的國民經濟發展目標。
七、新聞宣傳出版媒體自成體系,獨立承擔輿論監督和發揮社會主義思想衛士作用。
八、把建立各城鄉單位「民主鳴放專欄」,允許出版資產階級學術刊物,以及恢復基層政治學習和討論制度,作為進行民主監督和開展意識形態領域思想鬥爭的主要形式。
九、把培育「懂憲、守憲和護憲」公民意識和建立各級憲法審議庭與最高裁決庭,作為追究「違憲」行為、維護憲法最高權威、確保共和國社會主義性質的保障。
十、各級「人大」根據「人與人和諧、人與自然和諧」憲法總綱提出社會發展目標,各級政府根據「人大」所提目標制定相應規劃,組織、領導和協調發展社會主義計畫經濟。
《中國》李憲源先生信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