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志鋼前年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藝術設計專業,今年二月被廣州一家服裝公司聘用。3月17號晚上,因沒有攜帶證件上街,被天河公安派出所扣留,傍晚被當作盲流送到廣州收容遣送站。後來在不明原因的情況下被送到收容救治站。3月20號,孫志鋼的朋友帶著他的身份證明準備去保釋他,救治站的醫務人員表示,孫志鋼因心臟病突發已於當天上午死亡。孫志鋼的父親不相信這個說法,委託中山醫學院做法學鑑定,結果證明孫志鋼是被毒打致死的。
一個多月以後,這一事件被媒體曝光,引起全社會的關注,網路上展開了全國性的討論和口誅筆伐。廣東省公安廳14號公布了調查結果,說3月20號凌晨,5名收容所工作人員指使8名同病房的盲流將孫志鋼毒打致死。
輿論普遍認為,這是一份遲到的報告,也是一份不能令人滿意的報告。首先報告與法醫的鑑定有重大出路,報告說孫志鋼是一次被打死,法醫則發現死者在死之前的72小時裡,曾多次遭到毆打,並且打人者很專業,死者身上表面傷痕不明顯。其次,報告沒有解釋工作人員毒打孫志鋼的動機,也沒有說明行凶者為什麼出手這麼狠毒。人們提出了一連串的疑問:為什麼一位有工作的大學畢業生會被認定是盲流,並通過一層層的批準被收容遣送?為什麼工作人員要毆打他?為什麼一個多月後如此興師動眾的專案組只是拿出這麼一份含糊其辭的報告?
可見事情並沒有完,當局必須就這一駭人聽聞的事件向民眾做出詳盡的交代。更重要的是,當局理應就公安管理制度、收容遣返政策、戶籍制度、公民基本人權等方面做深刻的檢討,並做出切實的改進。
如果說非典告訴人們,新聞自由與民眾的知情權對於民眾的生命安全,乃至全世界的健康和安全都是至關重要的。那麼,孫志鋼事件也告訴人們:新聞自由對於公民的人身安全、基本權利和社會公正也是絕對不可缺少的。請設想一下,如果沒有媒體把孫志鋼的冤案向社會曝光,孫志鋼的冤死將會無人知曉。誰能說得清,五十多年來中國有多少冤情被埋沒?多少冤魂含冤九泉呢?
所以,親愛的公民,為了我們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基本權益,每一位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來促進新聞制度的改革,實現新聞自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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