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指令是專門開會傳達,提到「亡黨亡國」等高度。其中「力保經濟、打擊法論功、醜化美國」是中央宣傳部門要求的主線。
中央宣傳部門經常提出新聞要求,來控制輿論,以下是一份北京宣傳部的機密文件,根據中宣部要求提出政府對新聞控制的具體要求,北京報刊和其他地方報刊目前仍延用這份文件內容。
(2002年08月01日)北京市委宣傳部新聞處第28 期《新聞宣傳通報》
1、 市屬各新聞單位:按照中宣部有關宣傳精神,現將一些宣傳注意事項通報、重申如下:
2、 加強金融工作正面宣傳。關於中國銀行的報導要慎重;關於金融、保險等部門的改革、人事變動和突發事件的報導,要採用新華社通稿。
3、 不報導香港學者張五常的活動及觀點。
4、 不隨意採訪報導賴昌星案件。
5、 對故宮維修不做問題性報導。
6、 涉及股市停市的報導要慎重。
7、 對於美化美國意識形態的傾向要注意。
8、 不參加不報導未經批准的媒體論壇活動
9、 不報導所謂我國失業率接近警戒線一事。
10、 新聞報導中,不要攻擊、歧視國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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