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仔細一琢磨,就發現了問題。新華社5月2日的這份通稿,連標點符號,總共125個字。平均每個死去的人不到兩個字。對70條生命的丟失這麼遮遮掩掩,扭扭捏捏,模模糊糊的報導,看上去不是出於新華社以及它的老闆的自願,而是被那還沒有過去的SARS遮蓋醜聞給逼的,因為北京不想在幾天或幾十天之後,被國際媒體揭出又一樁捂蓋消息的醜聞。這個被逼無奈的報導,不單是報導簡短,寥寥百十字,而且沒有號稱設備水平世界一流的中央臺的有畫面的報導。看來這個國家機密在海軍獲准披露前,央視也不知道。
新華社對中國北海艦隊361號潛艇失事的簡短報導,有許多難解之謎。
首先,出事的時間。新華社原稿用的的是「近日」。這「近日」究竟是指哪年哪月哪日?無人知曉。完全看各人對這個「近」字的理解了。我們時常看到中國菜譜上使用「少許」這個詞,但新聞報導有別於菜譜,新聞最講究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發生的準確性,豈能用「近日」這種模糊觀念呢?新華社應該不會不懂新聞寫作的最起碼常識。
其次,都是誰死了?他們姓什麼叫什麼?生前有什麼愛好?他們都來自什麼省份?他們的親屬都在哪裡?家屬是什麼時候通知的?事故怎麼發生的?面臨死亡的士兵們有時間呼救嗎?曾經試圖搶救過嗎?救援人員和艦艇到達的時間?救援和打撈所花的時間?有沒有蛛絲馬跡的存活現象?艇上的逃生設備如何?為什麼人們對這些一無所知?
第三,潛艇承載人數。這艘出事明級潛艇的額定人數是57人,可是根據新華社的報導,出事死亡人數是70人,為何多出了13人?多出來的這十三個人是由於什麼原因進入潛艇而使該艇超載呢?這艘艦艇是出事那天才超載,還是平時使用時就一貫超載?我們知道,交通事故發生時,如果是因為超載而導致人員傷亡時,司法機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那麼該潛艇的致命事故會不會是由於超載造成,如果是,該由誰來承擔行政和法律責任?SARS革了幾個替罪羊的職,這次事件的禍首和替罪羊在哪裡?
第四,潛艇的年齡。根據公開的資料,中國海軍共有明級潛艇22艘,建造時間在1970到1979年左右。也就是說,這艘正在服役的明級潛艇的年齡已經超過了20年,很可能在30年左右。我們還知道,潛艇比水面艦隻的危險性要大得多,所以也要求有更快的設備更新和維護。用如此老舊的潛艇服役,不能不說是中國軍隊對自己水兵生命的一種漠視。
用這麼老掉牙的設備,是因為中國的軍隊缺乏軍費嗎?非也。中國這些年來,軍費開支年年增加,都到了200到600億美元之間了。在近年全國出現工作市場緊縮,失業、下崗人數劇增的時候,現役軍人甚至有比國家公務員更好的待遇。再看看北京大街上跑的掛著軍牌的奔馳、凌志、BMW等豪華轎車,你怎麼會想到,中國海軍的水兵們會被裝進一個近30年的、自製的老舊潛艇裡面!
第五,事故的原因。新華社報導只說是「機械故障」,並沒有提該潛艇的失事地點是在水下還是水面。一般來說,潛艇發生導致全部乘員死亡的事故,在水下的可能性較大。如果是這樣的話,便會有大規模的搜救行動,才能如那篇報導所說的「將潛艇拖回港口」。但新華社那篇125字的報導,似乎並沒有提及海軍有過大規模的搜救行動。比起兩年前中國對勇撞美軍偵察機的海軍航空兵王偉的大規模搜救來,這70個人死得太寂寞了。
如果失事地點是在水面上,那麼機械故障,如發動機停車或螺旋槳停轉等,就很難導致全部乘員的死亡。也有可能發生了電池液泄漏,導致有毒氣體進入艙內使乘員窒息,如果是這樣的話,就跟潛艇的老舊有很大的關係。另外,也有可能是潛艇所裝載的魚雷發生爆炸,這就跟三年前俄國的「庫爾斯克」號事故非常類似了。但我們知道,「庫爾斯克」號在發生事故以後,大部分的乘員仍然存活了相當長的時間,並且敲擊艙壁,向艙外發出了求救信號。如果不是因為俄國政府和軍方企圖掩蓋事故真相,而沒有採取及時的營救措施的話,不會導致全艇118名官兵的死亡。
世界各國都發生過重大事故,美國的太空梭「挑戰者號」和「哥倫比亞號」就是例子。嚴重災難和事故發生後,對人民負責的政府有義務公布重大事故的真相和細節,公眾也有這樣的知情權。如果是因為面子等原因掩蓋事實真相的話,SARS已經給了中國政府一個很大的難堪和教訓,為什麼還不思悔改?
附:新華社2003年五月2日通稿原文
我海軍一潛艇失事 70官兵遇難
新華社北京5月2日電 據海軍提供的消息,近日,我海軍一艘常規動力潛艇在內長山以東我領海進行訓練時,因機械故障失事,艇上70名官兵不幸全部遇難。軍委、總部和有關部隊領導對事故處理高度重視,對遇難烈士表示沉痛哀悼,對其親屬表示親切慰問。現潛艇已拖回港口,善後工作正在妥善處理。
作者為電腦工程師,自由撰稿人。
(《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