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宣傳部關於《外灘畫報》的審讀意見(資料轉載)
近日,我處對2002年11月1日創刊的外灘畫報進行了審讀。外灘畫報是一張雜誌型的週報,由上海文藝出版總社主管、主辦,版面為大四開48版彩色印刷,每週五出版。創刊至2002年年底的9期外灘畫報來看,該報從版面設計、報導內容到排版印刷都相當有個性,比較適合都市中青年男性閱讀。目前該報廣告比例和總量均不大,每期僅2--3個版。從整體看,外灘畫報的創辦是經過市場調研的,報紙對目前上海媒體的生態環境和自身定位有所思考。該報在申博成功和元旦前都出了特別版,顯示出報社具一定的策劃和編輯能力。
作為本市的一張新創報紙,外灘畫報在探求媒體創新的同時,在宣傳報導上存在一些嚴重問題,需要該報以及主管單位的高度重視,認真反思,切實加以改進。
1、重大政治題材報導處理不當
12月27日「視覺新聞2002號」專版中,刊用以《成功》冠名的一組新聞照片,其中《胡錦濤當選總書記》竟是中央兩位主要領導人頭像背靠背的照片。照片構圖失當,文字說明不妥,且版面上沒有標明照片由誰所攝、是誰提供。11月15日頭版關於十六大題材的大幅照片,寓意不清、主題不明;第二版「特別報導」專版的標題《十六大 &十六個人》及所選部分照片和文字報導,均欠妥當。如其中一張照片《警察與路人》的文字報導竟然宣傳:「不遠處的人民大會堂內,十六大正在進行中,天安門附近的一切行人都要接受安全檢查」。11月8日頭版頭條標題及第二版「特別報導」專欄文章《十六大前夕民意調查》,以反映民意的角度,公開刊登調查公司對黨和國家重大問題的一家之言,是不真實、不全面的宣傳。對重大政治題材報導的處理如此輕率,反映出該報的政治意識較弱,編輯態度和方法極不嚴肅。
2、重大敏感問題報導主觀隨意性太強
關於世博會報導,12月13日雖然刊發了《申博大使駁斥世博會「雞肋論」》,對申博意義作了正面宣傳,但同日該報在「外灘評論」專版上,以摘要發表讀者來信、來電的形式,刊登《舉辦世博會,我們還缺什麼?》,對上海申辦和承辦世博會,公開提出一系列質疑;12月20日《給世博會算筆帳》一文,強調上海承辦世博會不會盈利,否定申辦世博的必要性,說什麼「人們對世博會的興趣在逐漸下降。展覽會的作用也越來越小,發達國家越來越不需要通過申辦這類展覽會而獲得重大的發展」,並斷言「2010年世博會,來參展的單位和來參加博覽會的人數會比預期的有下降,預測的73億門票的收入是不可靠的。要想保持國內各省的支持,恐怕要靠政府的行政措施了」等等。這種分析與結論有何依據?11月15日頭版頭條標題及「封面故事」專欄文章《長江三角洲抱團打天下》,題中「抱團」提法不準確,文中關於「在長江三角洲,1500年孕育了多座『世界級城市』」的提法不正確,與中央和上海市委有關精神不符,如此宣傳在讀者中容易造成認識上的混亂。
3、違反新聞宣傳管理有關紀律
12月6日署名朱亞峰的評論文章《央視把違法行為當經驗報導》和13日署名白俊的自由來論《央視為何不直播申博成功》,分別對中央媒體報導內容和做法公開進行批評。新聞傳媒要維護黨的宣傳輿論機構的正面形象,中央媒體和兄弟省市主要媒體即使存在不妥乃至錯誤,必須通過內部渠道反映,不能在媒體上公開批評,同時也要防止負面影響進一步向社會擴散。11月22日,「外灘新聞」專版刊登了有關主管部門已明確指示不准宣傳的文章《女大學生午後之死》,違反新聞管理紀律。
4、炒作有負面影響的題材,宣傳格調低下
12月13日頭版及3-6版,用了5個版面對一個在「5.7空難」中的犯罪嫌疑人大肆炒作,介紹他的生平及周圍親友對他的正面評價,並把犯罪嫌疑人與無辜乘客相提並論,對他的死也「懷著深深的悲悼」,這明顯違背公德,誤導社會輿論。12月20日用了兩個整版以價值3000萬的別墅鬧鬼為題材,刊發《探訪廣州「鬼屋」》和《「鬼屋」揭秘》兩篇文章,對鬧鬼情節和場景細膩描繪,宣傳迷信,違反了科學常識。11月29日,在「世界一週」專版中刊登日本在裸女身上就餐的照片,還取題為《秀色可餐》。另外,在「笑林」專版中刊登的《女生宿舍夢話》,《唐三藏情史》等文章;11月22日竟用整整六個版面報導安全套發放的問題,格調庸俗。
5、文章、圖片的版權、來源不清
該報「外灘城市」中的海外報導,除註明特約記者之外,大都署用化名,從報導內容看,應是譯作。同樣,該報大多數圖片都沒有出處,尤其是「世界一週」專版中,可以明顯看出是用國外通訊社的圖片,但報紙都沒註明版權或拍攝者。
外灘畫報作為一張新創刊的新聞休閑類週報,在努力創新開拓市場的同時,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恪守新聞宣傳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紀律,遵守新聞行業的運行規則。只有這樣,新生媒體才能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地發展。
報: 殷一璀 王仲偉
送:新聞出版局 本市主要新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