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4-10 07:13:00作者:作者:五行
腐敗中共官員有這樣一句口頭禪:「檢察立案別泄氣,羅干書記保護你」。事實也確實如此。過去五年中,羅干所把持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共庇護構成犯罪的腐敗中共官員一萬多頭。
中共最高法院2003年的工作報告中有這樣三句話:「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判處犯罪份子83308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 而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則有這樣一段言語:「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2830人」。 人們不禁要問:12830人與2662人之間的一萬多縣處級貪官那裡去了?答:被羅干保護起來了!!!
中共最高法院2003年的工作報告中有這樣三句話:「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判處犯罪份子83308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 而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則有這樣一段言語:「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2830人」。 人們不禁要問:12830人與2662人之間的一萬多縣處級貪官那裡去了?答:被羅干保護起來了!!!
眾所周知,中共中央政法委是中共公安機關、法院、檢察機關的實際直接領導機關。羅干在1993年開始兼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到1998年又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的身份兼任書記。可以說,這兩個位置為羅干搜刮錢財、特別是爬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寶座立下了大功、奇功和特功!!!
一旦貪官被檢察院立案查處,其法律結果有三:一是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撤銷案件,但多要被送中共紀委處理。如果檢察院認定有罪的,起訴到法院,出現第二、三種結果。這就是,二是被宣判為無罪,三是被判有罪。所以,腐敗事發後,貪官或者他的保護者(更高級別的貪官)要採取各種措施,爭取撤銷案件和無罪的結果。最廣泛使用的手段是,讓政法委出面。
羅干先後居佔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書記位置10年(各位5年),獲利頗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拉近了與其他中共高層的關係,或者說掌握了其他中共高層的腐敗把柄。利用此位置的權力,羅干接受了不少中共高層----不乏江澤民、胡錦濤、曾慶紅、朱鎔基、李鵬、李長春、溫家寶等----為其部下眾多貪官的說情。也就是說,羅干一方面為其他中共高層幫了忙,另一方面又掌握了其他中共高層的貪賄把柄。這樣,對方也相應地要幫羅干的忙。羅干在腐敗中共十六大上進入政治局常委,主要之一就是靠此。
二是發展了自己的黨羽和勢力。羅干對一些認為能為其所用的貪賄官員,發展為自己的黨羽。三是收受了大量錢財。「貪十送八,官升財發」,「破財免災」,是中共官員的共同的一個方面的醜惡嘴臉,反正錢財都是十分容易搜刮過來的。對羅干來說,則是「黑吃黑」;當然,羅干的受賄手段一般是間接的,而且是相當隱蔽和高超的。「檢察立案別泄氣,羅干書記保護你」,既說明瞭羅干的腐敗本質,也揭示了中共政法委的真實功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