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腐敗,可以說,是中共在毛澤東後時代得以發展和生存的支柱。1989年的六四反腐運動慘遭鄧小平血腥鎮壓後,中國最高檢察院隨即受命在兩個縣──廣東省英德和浙江省清遠──進行腐敗情況摸底。結果是,任現職的副科局級以上幹部中,構成貪污受賄罪的比例是英德85%、清遠75%。鄧小平在江澤民、李鵬向他請示是否反腐時指出:反腐敗亡黨,不反腐敗亡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於是,反腐敗就只是作為中共欺騙人民的一個招牌而存在,可謂「雷聲大,雨點小」。君不見,一方面,同樣的犯罪行為,法律對官員規定一個罪名而對普通百姓規定另外一個罪名,而且對官員罪名的法定刑大大低於百姓罪名。另一方面,中共司法機關不斷漲高貪污受賄犯罪構成的情節標準。就這樣,不少案件的查辦還是中共官員爭權奪利、狗咬狗鬥爭的結果,如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陳希同、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等案。
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就是從1990年後自河南省開始其貪經實踐的。
「貪十送八,官升財發」,李長春的貪經浸淫河南
六四反腐運動後,中共造出反腐敗的虛假聲勢,其時相對清廉的河南檢察機關根據群眾舉報查辦了一批貪污受賄案件。汝州市長徐中和貪污受賄行賄案是其中最有名的案件之一。徐氏原係該市煤礦犁園礦務局局長,通過金錢賄得市長一職。據徐氏坦白:送給省長李長春10萬元、副省長劉源(原中共元老、鄧小平密友劉少奇之子)價值24萬元的法國產雷諾轎車一輛,送給平頂山市委書記王全書30萬元、王乃斌20萬元,等等。徐氏嘴松,禍害無窮!在升任省委書記的李長春的授意下,徐氏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李長春力庇王全書、王乃斌,指示檢察機關未經中共河南省委同意不得辦理二王案件,死人徐中和之言不可信。但河南省檢察院的一些正直檢察官不聽其命,依法逮捕了王乃斌。李長春大驚,立即將王全書調任省委秘書長,隨後又升任省委常委。為防止檢察機關以後再不從其言,李長春又派河南省委組織部長李學斌任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一職。當有人問其為何力保王全書時,李長春答道:「他與別人不同,他是貪十送八。」於是,「貪十送八,官升財發」的諺語傳河南大地,貪財戀權之徒紛紛效仿,並投李長春之所好。李長春對貪賄之徒則大加保護。原中共新鄉市委書記祝友文可謂典範:賣副縣級職務近百,獲利近千萬,並將其中絕大部分孝敬了李長春。李長春先是以官相送,進而在祝氏案發後大加保護:於1998年賄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一職並調任廣東省委書記之前,將祝氏是調任省委統戰部長;於中紀委查處祝氏案件之時,通過行賄朱氏女婿,使祝得以從輕處罰。常人不可想像的是,祝友文於其在河南省開封監獄服期間,竟還與其情婦以夫妻名義度過了28個春霄。
斂財10億於河南,賄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李長春也是「貪十送八,官升財發」這一貪經的實踐者。中共以腐敗為柱而存續,李氏洞悉此數。於是,他大肆斂財和賄買。李長春到廣東任省委書記後,數十起非法集資案、賣官鬻爵案的發現和查獲,使河南人認識到李長春動用河南省十多億元賄買了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河南三星、鄭州三讀兩個特別重大的非法集資案中,有3億多元下落不明,而案犯卻得以從輕發落。李長春遍賄能為其陞官說上話,哪怕是一點話的人員,從過去中共高層領導到當權高層領導,從中共高層的親屬,朋友到秘書,乃至其它中共中央委員。當然,李長春的賄買手段不是單一的,也不是全部公開的:對較小人物以金錢相送,對中共高層則通過行賄其家屬行賄,如讓其家屬公司獲得鉅額利潤。河南省北部最大水泥廠衛輝市水泥廠因履行李長春和祝友文安排的合同,一年虧損五千多萬元,結果是工廠關門倒閉,關鍵知情人員被暗殺兩個。這種行賄方法可以使高層當權者推脫責任。如陳希同就沒有被認定為受賄,但他兒子、情婦的公司卻得到了鉅額利潤;而成克傑卻因其和情婦直接接受財物,被認定受賄五千多萬元,得了個死刑立即執行。
「貪十送八,官升財發」,李長春的貪經已經污遍神州大地。悲哉!
大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