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和他的妻子以及三個孩子1999年到達加拿大,2000年申請難民資格。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當局駁回了他的申請,使得賴昌星面臨被遣返回中國的命運。
法新社星期三報導說,加拿大有關方面不久將宣布重新審理賴昌星申請的時間。
據悉,賴昌星在中國廈門經營的遠華集團被控從事涉及巨額資金的走私活動,他本人因此受到中國當局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