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期一的人大全體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說,近年來,官員利用職權犯罪的案件大大增加。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共審結貪污賄賂案件00306件,判處犯罪份子83308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公務人員2662人,比前五年上升65%。
最高人民檢查院院長韓杼濱在代表檢查部們所作的報告中,也羅列數字,表明對於腐敗案件的嚴厲打擊。共立案偵察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的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幹部12830人。
將韓杼濱檢查長列舉的數字和蕭揚院長列舉的數字相比較可以發現,五年來立案偵察的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受賄嫌疑人中,80%沒有定罪。
*腐敗:百姓的最痛 *
官員的腐敗在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人們最為痛恨的現象。在人大政協會議開會以前,人民網進行的網上調查發現,人們目前最關注的20種社會問題當中,腐敗高居首位。
江蘇徐州的一位退休人員這樣說:腐敗滲透到每一個細胞了。當然了,這主要是當權者更嚴重了。這個腐敗是群眾非常痛恨的。幾乎做到無官不貪的地步了。不撈白不撈這種狀況了。這恐怕是多少年也很難變過來,轉過來了。
和以往的最高人民檢查院報告相比,今年的報告顯示,檢查機關以國家安全的罪名進行的司法懲治非常突出。最高人民檢查院院長韓杼濱說: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突出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實施的爆炸,殺人,放火等犯罪活動。共批准逮捕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訴3550人。
中國政府近年來多次使用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起訴具有政治影響力的人物。最近因此被起訴的包括被取締的民主黨的成員北京工人何德普,遼陽工人示威中的工人代表姚福信和蕭雲良。
*何方律師膽敢出庭辯護*
兩位中國司法機構最高官員在總結五年來的司法工作的時候都強調,中國司法機關在公正執法以及公正與效率的方面,都取得很大的成績。不過,一些中國律師認為,自從六年前修改刑事訴訟法以來,中國刑事案件的被告和辯護律師的權益經常受到挑戰。
今年一月中,官方的[法制報]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越來越多的中國律師現在不願意受理刑事案件。曾經為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被告提供辯護的北京律師莫少平說:官方的統計到什麼程度?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刑事案件沒有律師出庭。也就是100個案子裡,只有三十個有律師為被告人出庭辯護,另外七十件案子就沒有律師出庭辯護。這是官方的一個基本的統計。作為北京來講,五六千律師,一個律師連受理一件刑事案件都不到。平均每個律師都辦不到一件刑事案件,這個比例是很低的。
律師之所以不願意受理刑事案件,和1996年年底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有很大關係。新的刑訴法306條是令律師們望而卻步的重要原因。這一法條規定,律師如果出具假證或者協助證人或當事人出具假證,則將受到刑事追究。自從這一法條生效以來,至少數百名律師因此受到刑事追究。曾經為大貪污犯成克傑辯護的著名北京律師張建中,去年就因為受到做假證的指控而被羈押,至今已經10個月。
* 被告與律師權利受限 *
北京的刑事辯護律師莫少平說,刑訴法第306條在使用的時候具有很大的彈性。比如說,證人以前向公安機關,檢查機關出示了證言,他在和律師會面的時候,出具的證言和以前想公安檢查機關出具的不一致。這個時候律師就面臨危險了。就是你誘使證人改變證言。就可能被追究律師偽證罪。莫少平說,刑事辯護律師為被告進行法律代理的時候,也面臨這一威脅。
由於中國公安和檢查機關經常不給予被告及時會見律師的機會甚至進行逼供,被告常常在會見律師以前提出對自己不利的供詞,而一旦會見律師以後改變說法,律師就可能面臨偽證罪的威脅。
莫少平說,儘管中國法制已經取得很大的進步,但是,刑事被告及其辯護律師的權利,在實際司法程序中常常受到很大的限制。
(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