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參考消息報導:新條例是羅內務部協同移民局依據歐盟的移民法規制定的,其目的是將「不嚴肅」的投資者趕出羅馬尼亞。主要內容是,身份期限在今年3月到期的外國法人在辦理居留延期手續時,在達到原有《外國人居留法》要求的同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出示所屬經濟實體在羅投資額5萬歐元以上、每月人均利潤500歐元以上、至少創造10個工作崗位及健康保險的證明。否則,投資者將得不到在羅居留的續簽。據估計,因新條例的實施而被迫離境的外國商人將達到5萬,他們主要是來自中國、土耳其、阿拉伯國家、拉丁美洲部分國家的小投資者。
多數華人受衝擊
緊急政令雖然針對來自86個國家的投資者,但給華人帶來的負面影響遠遠高於來自其它國家的移民。
從去年12月份開始,羅內務部清理「不嚴肅」外商的行動就開始了。每天都有大批警察進駐兩個華商市場查證,有問題者均被蓋以限期離境章,這種章被華人稱為「黑章」。由此在華商市場掀起的「黑章潮」使得人人自危。
未來境遇雪上霜
事實上,在羅華人雖然不乏能力和運氣兼有的成功人士,但絕大多數華人的創業則充滿艱辛、無奈甚至苦難。隨著羅對外來居民管理的嚴格和經營環境的惡化,他們面臨的困難和挑戰更是前所未有。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羅取得合法居留身份的華人大約有9000名,其中60%左右是小型批發零售商,他們僅靠一個或幾個鐵皮店面批發和零售中國低檔商品,構成了處於中下層的華人群體。
這些人,大多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赤手空拳來羅馬尼亞淘金的,有些人甚至為此背上沈重的債務,還有些人在此開辦了自己的公司,卻沒有公司地址、帳號等基本情況。
可以說,在新法規出臺之前,在羅華人就為合法居留一事傷透了腦筋。因為居留延期手續需要每3個月辦理一次,申請者必須在居留期限到期前一週將各種證明材料送到移民局。即使如此,一個多月後,他們又不得不開始新一期的申請。
在羅從事大型商貿活動的華商,即羅移民局所定義的「嚴肅」的投資者僅佔在羅華人的一小部分。即使這些人對新法規的實施也無法做到高枕無憂,因為作為其經營活動下家的個體零售商戶大批離羅,勢必也會對他們的「錢途」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