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的劉建武是通州區張家灣鎮某村農民。面對檢察官的提問,他低著頭說出了事情的經過。
1998年底,已經結婚的劉建武在河北唐山的一家歌廳裡認識了20歲的坐臺小姐劉某。劉建武當時在河北一家食品公司當業務員。兩人很快有了性關係,此後劉建武經常上歌廳找劉某。但他說:「劉某不是每一次都要錢。」這種關係一直持續了兩年左右,後來就中斷了。
2001年,劉建武主動給劉某打了一個電話聊天,兩人「再續前緣」。 從1999年春天開始,劉某就多次以回老家、家人生病等理由找劉建武要錢,最少2000元,最多5000元。給了三四次後,他就不想給了。但劉某威脅要把他與自己的交往告訴劉建武的家人,因為她知道劉建武父母家的電話。劉建武只能用錢「封口」,但對劉某的糾纏感到十分苦惱。他前後給了劉某六七次錢,加起來可能有30000元。案發的前幾天,劉某還曾去劉建武的住處要過錢。
案發前一天晚上,劉建武又接到劉某的電話:「你準備20000塊錢吧,今後我就不找你了。」第二天一大早兒,劉某又給劉建武的手機發了一條簡訊,說要跟一個朋友來拿錢。劉建武讓她9點以前來。接下來,他就用鐵鍬在院裡挖了一個橢圓形的坑。「我只是想嚇唬嚇唬她。」劉建武反覆強調。
2002年9月22日上午9點鐘左右,身著粉色休閑裝的劉某到了劉建武家。在院外談了10分鐘後,劉某進了院子,當時劉建武家裡沒別人。劉建武跟在劉某後面,他操起一把錘子朝劉某頭頸部猛砸幾下,劉某當場倒地。劉建武扔下錘子,趕緊把屍體拽進坑裡。這時,他看見劉某的手機掉了出來,兜裡還有200多元現金,他把錢和手機都收起來。埋好屍體後,劉建武把院子重新平整了一遍。據他交待,手機賣了700多元,到案發時將錢花得只剩100多元了。
跟劉某一起去通州拿錢的孫某見劉某遲遲不回,手機也關了機,就報了案。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劉建武是劉某惟一認識的通州人,就把他列為重要嫌疑人。當警察找上門的時候,劉建武承認劉某是自己殺的,還指出了埋屍的地點。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