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美變更身份?個中事項與技巧,請聽作者為您敘來……
對於大多數朋友來講,出國這件人生大事中有兩個大的障礙需要克服:一是如何得到簽證;二是如何在國外以合法的身份留下來。其中第一個障礙我們已經講過許多了,朋友們可以參考相應的簽證申請資料;這第二個障礙也是不可輕視的,不要產生這樣一種錯覺,認為出國之後就可理所應當地留下來。須知"留下來"同樣是一個不可輕視的問題,同樣需要充分瞭解其中的注意事項和處理技巧。
已身在美國的人士(即某類簽證的持證人)如希望能夠長時間地留在美國,他需要作到兩點:
1.申請延期;
2.改變身份 。針對於不同簽證身份的種類採取的不同延期方式,這裡就不再贅述了。需要再次從要領上強調的一點是:我們常講的"在美簽證的延期"通常是指"簽證身份的延期"也就是"居留身份的延期"。短期居留身份的延期通常是很有限度的。比如:B類身份最長只能到六個月;F類身份的學生在學業完成後也只能在美最多停留一年 。所以要想能長期留在美國,必須要考慮到改變身份,即:由短期的身份改為較長期身份;由較長期身份改為長期身份;由長期身份改為永久身份。
通常的變更形式有:由B類身份改為F類身份;由B類身份改為L類身份;由F類身份改為H類身份或L類身份。這樣的身份轉換除了可以延長在美的居時間,還可以加速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和批准的進程。例如:由F類身份申請永久居留權需大約4年的時間。而由F類身份改為L類身份後再申請永久居留權的時間僅需兩年即可。
需要提請注意的是:C類簽證(即過境簽證)和D類簽證(即海員和航空人員簽證)不能改變身份。
下面分別分紹幾種經常遇到的身份變更模式:
一、由F-1身份變更為H-1B身份
由F-1身份變更為H-1B身份,用通俗的語言解釋就是:擁有F-1身份的學生畢業後,若在一年之內找到一家美國公司的正式工作,成為該公司的僱員,則他可以相應地將其F-1的學生身份變更為受雇於美國公司的專業人員的H-1B身份。這是赴美留學生所常用的改變身份模式。
美國新移民法規定,在美就讀的外國學生完成學業取得學位之後,還可以保留12個月的學生身份,這段時間被稱作是學生的實習期。在此時段內該名學生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繼續攻讀另一學位,這樣可以繼續保持學生身份,直到完成這一學位;二是在這12個月內找到一份固定工作,這樣可以以美國公司僱員的身份將F-1學生身份改為H-1B工作身份。獲得了H-1B身份後再申請永久居留權,其審批進程就會順利快捷得多。
二、由B類身份變更為F類身份B類簽證是一種較為容易獲得的簽證。如果簽證申請人赴美的目的是進行短期商務工作,須申請B-1簽證;如果申請人赴美的目的是旅遊、探親或就醫,則須申請B-2簽證。但移民局給予這類簽證持證人在美身份的有效期也很短,最長六個月,經延期最長可達一年。
所以持B類簽證赴美的人士希望長期在美居留,必須要調整其在美的身份。其中最為常見的模式為將B類身份變更為F類身份。為此申請人抵美後首先要選擇一所合適的學校,並設法取得該校的入學許可(即I-20表格),然後通過該校的外國學生顧問或移民律師向移民局提出身份變更的申請。
下面我們就美國移民局對F類身份(即學生身份)的申請人有哪些要求,以及如何申請將B類身份變更為F類身份做一詳細介紹:
美國移民局規定作為學生身份的申請人必須得到學校的入學許可。普通的學校對申請人的學歷水平沒有嚴格的要求,但至少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或學術水平,並要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在校期間的成績單、學術論文或科研成果證明等材料。同時 ,除非是赴美就讀語言學校,或是所就讀學校的教學語言是申請人所在國度的語言,否則,申請人應熟練的掌握英語。通常都要求提供託福成績,對於申請就讀研究生等高學歷者還要提供GRE成績,如果就讀美國工商管理專業,則還要提供GMAT 成績。
申請人所申請的學校必須是美國移民局認可的學校。學校必須髮給准許入學的學生I-20(A-B)表格。持該表 格,申請人到移民局申請F-1非移民學生身份。如果申請人在美參加的是非學術性學習,學校會發給他們的是I-20(M-N)表格。所有的I-20(A-B)和I-20(M-N)表格均是移民局發給學校的。
I-20表的內容主要有:該名外國學生將要就讀的科目、入學時間、預計完成學業的時間、預計的學綱和生活費等 。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美國大專院校都能簽發I-20表格。所申請的院校除了普通大專院校外,還可以申請神學院、 音樂院校、美術院校、戲劇院校、學校性質的商業學校和語言學校等。
另外申請人必須出示相應的證明,來說明他有可靠的經濟來源以支付在美的學習生活費用,而不會成為美國社會的負擔。
這種經濟能力的證明文件包括學校提供的全額或半額獎學金或助學金的證明;或是在美親屬朋友提供的經濟擔保證明 。該擔保證明就是一份填寫好的美移民局的I-134表格。同時需要在美進行公證。另外,擔保人還要出具銀行存款證明、提供其個人收入的稅單等收入和資產證明材料。
三、由B類身份變更為L類身份L類簽證是專門簽發給那些跨國公司將其高級管理人員或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派到其相關美國公司工作的一種簽證。
該類簽證的有效期最長可達7年,在有效期內可多次進出美國。同時,根據美國移民法,該類簽證的持證人如申請永久居留權,不必事先向美國勞工部申請勞工卡。
B類申請人可事先聯繫好一家有意在美設立分公司拓展北美市場的國內公司,促成該公司在美國設立分公司,而該B類簽證的持證人就可以以該公司在美分公司的職員身份申請L類身份。
另外在某些情況下,一些國內公司本身就想在美設立分公司擴大業務範圍,但根據美國移民法,如果該中國公司在美國還沒有設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則該中國公司的人員不能申請L類簽證赴美。
所以很多此類中國公司的人員先以B-1簽證赴美,在美國成立他們的分公司後,這些人員就可以根據移民法申請將 B-1身份變更為L-1類身份。
在美註冊一個公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將材料備齊交由律師辦理即可。註冊資金可多可少,幾萬美元就可以。當然,註冊資金越多對於申請人變更身份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