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2-10 15:50:00作者:
昨日上午,一位姓王的讀者致電本報熱線4364444,稱在長沙市中意路有一家新開張的酒店,挂出的招牌竟是「拉登酒店」。
下午2時許,記者來到這家「拉登酒店」時看到,酒店不足60平方米,懸掛在門面上方牌匾上的「拉登酒店」中「拉登」二字醒目至極,右側還畫上了飛機及「世貿大廈」。雖然已過午飯時間,但仍有顧客在就餐。一位男顧客告訴記者:「我就是衝著這家酒店的名字來吃飯的,很刺激。」當記者欲採訪老闆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說老闆剛出門。一位自稱是老闆的朋友、又是酒店牌匾設計者的楊先生正好在店裡。據他介紹,這家酒店的老闆從事餐飲生意已有兩年了,但生意一直不怎麼樣。這次想以此來招徠顧客,可見其良苦用心。記者詢問「拉登」這名字跟店裡的菜系是否有關聯,楊稱沒有。
從酒店出來後,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張姓路人,他認為,利用別人的災難與痛苦為自己謀財,這是不道德的,並表示他不會去這家酒店吃飯。
以「拉登」作為店名究竟合不合適呢?記者就此撥通了省工商局的電話,一位周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有關規定,禁止作店名的有六至七項。至於人名,一般只禁止用中國一些老革命家、知名人士的名字作店名。至於外國人名沒有明確規定,「拉登」更是沒有具體規定。不過,他同時強調,國家禁止用英文註冊,如果該酒店是用英文註冊的,那肯定不合法。
當代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