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2-07 19:00:00作者:
當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2002年4月8日至11日訪問德國柏林時,德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曾勒令離開場地、衣服檢查、沒收他們的黃上衣。柏林市內政部針對對警察的投訴進行了調查,在內政部2002年12月20日的一份文件中這樣寫道:「警方的措施基本上是適度的,但具體細節上可能有過激反應。警察局長及內政部對此深表歉意」。
此次事件後,法輪功學員們開始尋訪州及聯邦有關部門,以澄清真相,避免今後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在其他中國高級代表訪德時受到損害。與柏林市內政部的對話進行得很坦誠。同時,學員也介紹了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情況。
在內政部2002年12月20日的一份文件中這樣寫道:「警方的措施基本上是適度的,但具體細節上可能有過激反應,如不必要的勒令離開場地、衣服檢查。警察局長及內政部對此深表歉意。今後警察將特別注意,即使國事訪問一級警備,我們也注意保障不出現過激反應,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
學員給柏林市內政部的回信中寫道:「……您這樣坦誠傾聽我們,使我們感到很欣慰……雖然我們並不同意警察局長及其同僚對一些具體事件的描述,但相對具體細節來說,我們更注重歉意的表示及對今後的承諾。」
聯邦內政部刑事部2002年10月24日申明:「……基本上可以肯定,國事訪問期間法輪功煉習者申報的集會、遊行始終是和平的、沒有引起干擾……」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