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2-07 07:50:00作者:
漢城高級法院7日宣布,被控收受賄賂和逃稅的韓國總統金大中的次子、53 歲的金弘業在上訴判決中被判兩年監禁,並處以4億韓元(1200韓元合1美元)罰款和2.6億韓元的追加罰款。
此間媒體報導,漢城高級法院在判決時宣布,韓國國民對金弘業以總統兒子的特殊身份獲取個人利益極其失望,為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必須嚴懲。不過,法院在量刑中也考慮到,被告人是被人利用,且對犯罪事實反省深刻。
金弘業因涉嫌收受不法商人25億韓元賄賂和從大企業接受22億韓元政治資金且未納稅去2年6月被捕。韓國檢察機關去年7月以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和逃稅起訴金弘業,並要求判以6年監禁。漢城地方法院11月在一審判決中宣布判處金弘業3年零6個月監禁,並處以10.6億韓元罰款。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