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作為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被告江澤民於1999年6月和7月開始實施一個全國性的政策,發動一場運動旨在根除法輪功並消滅其成員。這場運動由被告江澤民在共產黨和政府的最高層發動、策劃、授權、實施。被告江澤民領先下令取締法輪功這一精神運動,宣布法輪功及其修煉人違法,並將習煉法輪功者置於一場目的為在中國消滅法輪功的殘酷和虐待性的迫害之中。
28. 1999年7月,被告江澤民無視立法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和權威,下令宣布法輪功是非法組織和法輪功危脅中國政府和人民因此必須強力壓制。根據有關信息和判斷,被告江澤民於1999年7月無視公安部的職權,下令他們簽署了數條針對法輪功的非法禁令,其中特別把屬於中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的為法輪功上訪定為犯罪。根據有關信息和判斷,被告江澤民在1999年10月下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接受這個「決定」來事後針對「邪教」立法以便使鎮壓合法化,從而教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做假。所立的法律都沒有提法輪功的名字,這些法律不僅已經被用來非法逮捕和拷打法輪功修煉者,而且也已經用來非法逮捕和拷打天主教教徒、西藏人、基督教新教教徒、和其他基督教教派的信徒,那些教派就像與法輪功一樣,被被告江澤民集團認定具有針對該被告江澤民集團權威的危脅。
29. 1999年6月,被告江澤民在其身為總書記並親自控制管理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內部組建了秘密的「610辦公室」。在其1999年6月7日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講話中,被告江澤民說,「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成立以後,要馬上組織力量,盡快查清'法輪功'在全國各地的組織系統,制定鬥爭策略,為進行分化瓦解工作做好充分準備,不打無準備之仗,要迅速查清'法輪功'頭子的劣跡及其國外背景,搞出一個有充分事實依據的材料,」(見「江澤民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關於抓緊處理和解決'法輪功'問題的講話,1999年6月7日」)。
30. 根據被告江澤民總書記的訓令,中共中央立即成立了「610辦公室」,在國家和地方作為中共中央的附屬部門,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市成立其分支機構。中共廣東省臺山市黨委簽發的一份文件是中國其他省市類似文件中的典型。在這份文件中,中共中央組建「610辦公室」作為中共中央的附屬部門。其職責包括,「貫徹執行中共中央關於預防、處理法輪功和其它危害社會的邪教及組織的決定;確保上下級的勾通;蒐集情報以瞭解法輪功和其它危害社會的邪教或組織的計畫;總結有關情報並上報主要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反邪教的社會宣傳;執行中共中央和上級610辦公室佈置的任務。」
31. 自從成立以來,被告「610辦公室」與被告江澤民及中共中央一起指揮、組織、實施了在全中國範圍內對法輪功的迫害。它們在北京市起的作用是它們在中國各地起的作用的典型。北京的公安和保安人員的濫用暴力行為(當然此外還有高級政府官員、司法和其它政府部門職員的濫用暴力行為),都是直接被國家的和北京市的「610辦公室」所命令,所組織,所要求,所認可,所設計的。根據國際特赦的簡報(2001年9月3日,國際特赦索引:ASA 17/028/2001),「610辦公室'下達了非書面指令,允許警察和其它官員在這場運動中超越法律限制,如果有法輪功修煉者在拘留期間被打致死,也不會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根據華盛頓郵報的文章(2001年8月5日,星期天),「中國有系統地根除該組織,」北京的「610辦公室」命令所有的居委會、國有事業單位、和企業啟用洗腦班,把活躍的法輪功成員送進勞改營,在那裡他們先被拷打和用其它酷刑來「摧毀」。同一篇文章還報導說,「610辦公室」在強迫地方官員執行其打擊法輪功的命令方面變得越來越有效;他們派工作隊去監督地方官員以確保北京市(及中國其它地區)持有針對法輪功的「正確的態度。」類似地,在上海市,「610辦公室」命令警察抓了大批的法輪功修煉者並把他們關進「轉化班。」(上海的)這場運動打著國家安全的旗號並且配合全國性的使用「轉化班。」超過100名女法輪功修煉者被關押在一個婦女勞改營。還有十二名以上男法輪功修煉者被強迫關進勞改營轉化。除了逮捕、任意拘留、在警察局和拘留所的酷刑、醫院裡的強迫灌食、及在精神病院裡的進一步折磨,還有許多法輪功修煉者在上海被警察關押期間死亡。
32. 遼寧和黑龍江兩省在中國被公認是逮捕和處理法輪功修煉者最嚴酷和最濫用職權的地區之一。自從1999年7月20日被告江澤民主席下令禁止法輪功並要求打擊法輪功修煉者及在該兩省建立610辦公室以來,至少已有27名法輪功修煉者在遼寧省的勞改營和拘留所中因酷刑而喪生,另有至少29名法輪功修煉者在黑龍江省的勞改營中因酷刑而喪生。這是兩個法輪功被拘者死亡人數最高的省份。馬三家勞教所位於遼寧省省會瀋陽市,是一個最為臭名昭著的勞教監獄,被用來大量關押和折磨法輪功修煉者。報導說這所勞教監獄在2000年6月時關押了427名法輪功修煉者。
33. 被告江澤民和被告610辦公室一起,在中國指揮了從國家到地方的各級黨、政部門對法輪功進行控制、打擊、和根除。例如,1999年6月被告江澤民任命中宣部部長丁關根為全國610辦公室的三個組長之一,從而使得610辦公室能控制全國的所有媒體和宣傳活動。從那時起,被告江澤民與610辦公室操縱指揮了一個大規模全國性的媒體宣傳造勢,直接針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他們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針對法輪功散佈謠言謊言,以解釋、辯護和鼓動那些對法輪功的嚴酷打壓,其中包括大規模抓人,廣泛使用酷刑折磨,及相當大數量打死在押法輪功修煉者。
34. 媒體宣傳造勢中的重要一環,就是由政府導演天安門廣場的所謂5人自焚。這個自焚搞得逼真以說服中國百姓其不是偽造而是真實的。這一政府宣傳造勢的結果是,許多中國人被欺騙從而相信法輪功會進行自毀等不可思議的行為。
35. 到2001年4月間,利用其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權力,被告江澤民已搞出並付諸實施了一套更嚴厲、更有組織、更系統、而且由當局認可的暴力使用來對付法輪功。高壓與暴力的方法,包括地方警察更大範圍地抓人和酷刑拷打,更大量地使用勞改營進行囚禁,和對家庭其他成員的連坐式懲罰;連坐式懲罰包括經濟制裁,扣發工資或退休金,不予升級,不發給醫療和教育福利和其它任意施加的懲罰。
36. 被告同時還搞了一場新的宣傳攻勢來配合這種鎮壓的升級,其中充斥著來自中國社會各階層對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譴責和批判。華盛頓郵報在2001年8月以「酷刑折磨正在摧毀法輪功」為題的一篇新聞專題報導中描述了對法輪功鎮壓升級中的三個主要手段。第一個也是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增加使用警察暴力來懲罰和威脅那些拒絕放棄法輪功信仰的修煉人。第二個手段就是更系統廣泛地使用強制性的「學習班」來逼迫法輪功修煉人悔過、放棄他們的信仰。第三個手段就是發動了一場新的更為猛烈的宣傳攻勢從而營造了一個齊聲譴責式並充滿了仇恨的社會氣氛來支持對法輪功修煉人使用暴力制裁。
37. 被告610辦公室在組織和推行這一更嚴酷政策中起主要作用。由610下發給地方警察,獄警,以及其他政府官員的命令中要求以任意拘捕、刑罰、性折磨,甚至虐殺等手段更大力度地打擊法輪功修煉者。在包括地方派出所的監禁室,拘留所,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等各種拘禁場所,暴力和酷刑成為用來壓制及讓法輪功修煉者壓制和鎮壓的日常工具。這些暴力包括肉體折磨,強制灌食辣椒水或高濃度鹽水,不准吃飯、睡覺、上廁所,呆在極高或極底的溫度下,用香菸或烙鐵燙,用電棍電。女性法輪功修煉者尤其還要遭受性侵犯,包括強姦、強行墮胎、用電棒電敏感部位。
38.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估計,自1999年7月以來,在全國範圍內有超過10萬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因為他們與法輪功有關的信仰、聚會和活動而被非法拘禁;其中有超過500人被判刑18年以上,1000多人被不適當地送入精神病院,出於政治目的而被強行治療,這種行為被國際醫學界廣泛譴責,並違犯了相關的國際人權公約。估計還有超過2000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地不經審判送去勞教。至少有361位被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酷刑折磨致死,不計其數的法輪功修煉者僅僅因為他們的精神信仰或是對法輪功的支持而遭受酷刑。
39. 美國政府的各國人權狀況報告,特別是在國際宗教自由年度報告中,證實並且詳盡地記載法輪功修煉者及其支持者們在中國全國和地方範圍內所遭受迫害的嚴重性和廣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