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1-18 21:22:00作者:
一名體重200公斤,腰圍約60寸的臺灣女性因為遭到港龍航空拒絕搭載而向臺灣消費者基金會申訴,要求航空公司道歉。
臺灣消基會星期五(1月17日)代這名謝姓小姐召開記者會,謝小姐本人並未出席記者會,而是由弟弟謝先生出面申訴,並以電話連線方式親口述說詳情。
謝先生說,他姐姐去年11月報名參加公司員工赴大陸上海、蘇州旅遊行程,預定12月29日出發,在出發數週之前她將身高、體重和腰圍送交旅行社,並告知如果座位安排有困難,願意買兩張機票,或升等到位置比較寬敞的商務艙或頭等艙。
但直到出發前一天,旅行社才被港龍航空以「安全理由」告知謝小姐不能登機。
安全理由
港龍航空表示,拒絕讓謝小姐登機並非體重問題,而是謝小姐腰圍接近60寸(大約150公分),但頭等艙最大座位的安全帶只能綁住136公分的乘客,雖然可以加裝延長安全帶,但無法保證乘客的安全,所以才拒絕謝小姐的搭乘。
不過謝先生說,港龍航空數週前即已得到相關資料,為何不盡早告知,而要等到出發前一天才通知,嚴重傷害他姐姐的尊嚴。
謝小姐最後由旅行社安排,搭乘中華航空班機到香港,再轉搭東方航空赴上海與其他團員會合,順利完成旅遊行程。
謝先生還說,華航和東航服務人員看到他姐姐的樣子,不但未阻止登機,還有特別服務,安排空位,加長安全帶,他質疑為什麼其他航空公司都沒問題,唯獨港龍航空拒絕。
侵犯人權
臺灣消費者基金會表示,港龍航空拒絕肥胖人士搭飛機嚴重侵犯人權,傷害尊嚴,並已觸犯民法的人格保護規定和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有權依法提出申訴。
港龍航空對於謝小姐的申訴則再度澄清沒有歧視肥胖乘客,實在是無法保證乘客安全才會拒絕謝小姐登機,港龍航空對無法為謝小姐提供服務感到抱歉,將派人親自向謝小姐解釋。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