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在此時有這一舉措窒息香港的自由社會呢?是因為北京政府的命令。去年7月,負責香港事務的副總理錢琪琛在香港回歸紀念日時說香港應該立刻實施反顛覆法。儘管受到從地方和國際的商業、宗教、媒體和人權組織等史無前例的反對,由北京任命的香港政府仍計畫在2003年初匆匆出臺該立法。
反顛覆法直接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該聲明保證香港的諸多自由包括新聞出版、宗教信仰和自由結社等50年不變,而不是僅僅5年。但是中國政府很狡猾:曾對香港的聚焦已經轉移,特區以外幾乎沒人對反顛覆法做出應有的警覺。受該立法威脅首當其衝的是新聞和宗教信仰自由。
今天,香港擁有約35家日報,是亞洲出版新聞最活躍的地區。儘管自1997年以來,香港新聞界加強了自我審查,勇敢的記者們仍在報導香港和大陸的新聞。新法律中有關「竊取國家機密」和出版「未授權」新聞的條款可能會影響香港和海外的記者。任何發表所謂「煽動分裂」性材料的人都可能被判5年徒刑。香港保安局長甚至公開說香港在決定是否起訴媒體時將參考北京政府官員的意見。
當然,哪怕在該法律通過前,第一個可見的後果將是在報導任何敏感信息包括中國國有企業財政狀況等方面新聞的「降溫」效果。至於宗教信仰自由,這看似是對付法輪功的新法律很可能會壓制其它宗教團體。香港天主教主教陳日君已證實香港天主教同大陸地下教會有聯繫,所以他們也直接受到了反顛覆法的威脅。
事實上,任何同北京政府有矛盾的團體極易被香港的新法律打壓。民主政治家、記者、勞工權利活動家和人權活動家們的生活本來就很不安定,現在更是雪上加霜了。
北京已經通過它任命的特首董建華控制了我們的行政部門,通過非民主選舉體制控制了立法機關,通過中國對香港最高法院的否決權控制了香港的司法系統。香港唯一真正自由的地方是我們強大而有時喧鬧的自由社會,這也許正是它受到威脅的原因。
美國總統已經清楚地表達了他的觀點。他10月份在自己德州的農場同中國國家主席江XX會晤結束時,呼籲中國「保留香港人民的權利。」然而,[港府]無視國際社會不斷的抗議之聲,將在2003年初推出反顛覆法並在7月火速變成法律。一旦這些新法律成文,自由將不再得到保障,香港將淪為又一座大陸城市。
李先生是香港民主黨的創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