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西都市報報導,今年10月30日,暫住在青神縣食品公司一出租房內的25歲女子余某神秘失蹤。余某失蹤前,青神縣教育局副局長徐建祥與其關係密切。
12月27日,他交代了殺人全過程。同日下午4時,青神縣警方、檢方在瓮家鄉四村五社黑林沖一山中找到了受害者余某的屍體,至此,「10.21」案成功告破。
1999年4月,徐建祥在青神縣一家卡拉OK廳認識了余某。當時,余某在OK廳當三陪小姐,認識余的3年時間中,徐在余身上花了3000多元。認識三四個月後,一天,余告訴徐建祥說,她沒有在OK廳上班了。後來,徐建祥就背著在學校教書的妻子偶爾和余同居,也拿些錢給她花。可後來她說自從跟他認識後談男朋友個個不順心,打算這輩子就這樣跟他混下去了。聞聽此言,徐建祥急了,堅決地說:「不行,我以前說過不得影響我家庭。」從此,徐便經常躲她,並表示不願再和她「纏」下去。余卻要他離婚,並叫他寫了一張「我決定我和我愛人在暑假離婚」的條子。
到了10月份,他仍沒和妻子離婚。10月21日,他剛到辦公室,余某就打來電話破口大罵,並要徐建祥到她的出租房內。徐趕緊跑去時,她對徐一直罵個不停,並用手掐他頸部,他掙紮起來,一拳把她打倒在床上,雙手掐住她脖子。10分鐘左右,徐鬆開手後,她已沒有氣了。徐怕她沒死,又用睡衣勒她頸部,然後用電視機箱子將屍體裝進去,又匆匆離開出租房到教育局上班。
當日晚上,徐建祥對教育局幹部張某說他整死了人,請張幫忙弄出去埋了。張答應後,借了一輛摩托車,與徐建祥一起把屍體運到山上,挖坑掩埋。
昨日,徐向記者講述了他守口如瓶的經過:我弄死余某後,成都有個朋友恰巧三番兩次給我打電話借錢。我借了一萬元給他。後來警方傳喚了他,我滿以為能把這事推到他身上,可事實上我想錯了。在未承認殺人前,我每天都提心吊膽,現在全部交代了,反而輕鬆許多。
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