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大政治報告指出:必須"進一步吸引外商直接投資,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通過多種方式利用中長期國外投資,把利用外資與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國有企業改組改造結合起來,鼓勵跨國公司投資農業、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國有資產已經開始產權改革,並且必然會加大改革的力度,這都是明白的事實。而已有改制中出現的種種情形,無不表明"起點平等"問題至關緊要,正如16大政治報告所說:"妥善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係,把一切積極因素充分調動和凝聚起來,至關緊要。""國家要制定法律法規,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制定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基本著眼點是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方面群眾的利益,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誰是公有資產的出資人呢?國有資產的終極出資人當然是全體國民,地方、集體資產的終極出資人當然是該地方、集體的全體成員。明晰公有資產產權當然是從計畫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必須,當然是國有資產、集體資產進入資本市場,實現新的組合與配置的前提與基礎。根據中國共產黨維護人民利益的宗旨,根據憲法維護人民合法財富的原則,根據中國共產黨第16次代表大會確認的"三個代表"思想,為防止公有資產在改制、重組或者入市交易(廣義的"減持")中繼續發生流失,當然需要加緊制定《公有產權明晰與流通法》。
《南方週末》編輯希望人們就易憲容先生的文章所提出的問題進行討論,我的看法,既然易先生文章的題目是《任何股權改革都應還富於民》,那就必須要以討論半個月前秦暉的文章為前提。易文批評了"應該讓非流通股以縮股方式實施全流通"、"非流通股要在二級市場縮股"、"必須在給流通股股東合理補償的基礎上,實現國家股、法人股在資本市場中的轉讓和流通"等等觀點,是出於這樣的疑慮:"以6000萬投資者之名,行為小集團謀利之實……人們很清楚,國內股市發展了十幾年,早已形成了一個非常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股市中的6000萬投資者都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嗎?看看億安科技背著麻袋到農村去收購農民的身份證就知道其中的奧妙。"但是,相關方案為什麼能夠"以6000萬投資者之名"提出來呢?是因為6000萬投資者中確實有很大部分的散戶成了"冤大頭"。易先生說,"股市之風險哪個投資者不知道呢?'股市有風險,入市要謹慎'的標識不是媒體天天在顯示嗎?股民要進入市場,都是自願自覺的結果。他們為利所趨,他們看到他人一夜暴富也想到市場賭一把,賭贏了收益歸自己,由此個個都會心安理得。"這當然不錯,但是正如易先生在同一文章中說的那樣,"如上市公司有效的治理結構無法建立、大股東操縱公司掠奪中小投資者之利益、莊家操縱市場及股價、上市公司欺詐作假等",難道也可以讓特別是廣大散戶,無論輸贏都要"心安理得"嗎?我入"賭場"是自覺自願的,但你的"賭場"不講規則,例如"莊家"等等偷看"散戶"出牌,怎麼叫散戶們"心安理得"?
所以,一概反對"補償"恐怕不妥。但是,怎麼補償才合理?有人走極端說"將非流通股無償送給股民",這當然不通,倒真是"為小集團謀利"的--易先生的疑慮一針見血。有"溫和"的意見是"全部一次性低價配售給股民",其實也夠"激進"的,對此,易先生說得還是對的:"無論是國有股減持,還是實現股權全流通,都得還利於社會廣大民眾,而這裡所說的社會廣大民眾不僅指的是股市中少數之股民,更主要的是那些沒有進入過股市的民眾,……證券市場的國有股減持或股權全流通更應該以還富於社會大眾為旨歸。"這就必然也必須回到秦暉先生的問題上來!
易先生並根據16大提出的"分級管理"較為具體地設想了"非流通股"還"富"(權)於大眾的辦法,我也同意,只是我想到更多,例如已經出現的對外商的"定向配售"、"管理層得大頭"、"明賣暗送"等等,這些都表明僅僅著眼於1200多家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全流通",是零打碎敲缺乏通盤宏觀考慮的,既可能因小失大,還可能因小亂大。所以,既然秦暉提出的問題,實質上是無法迴避的,那就應當首先討論清楚,否則必釀後患。
誠如易先生所言:"最大問題是要解開國有資產流失之情結","真正的國有資產不流失才是還富於民、藏富於民!"那麼,又如何曉晴解剖現實股市與產權轉制的一系列文章所昭示的那樣,首先制定公有資產的《產權明晰法》,或者《公有產權流通法》,就是當務之急。
2002年12月8日
原載《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