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1-08 09:12:00作者:
麻旦旦的事出來後,又陸續發生過幾起警察逼供良家少女承認賣淫的案子,理由動機都差不多,手段也大同小異,說實話,我原有的憤怒已近乎麻木,因為這種事不新鮮,已沒有多少「新聞價值」。可是最近看了《新民週刊》第195期刊登的《來自灌雲的暴力取證報告》一文,我不由又怒火中燒義憤填膺。
情節很簡單,8 月20日,江蘇灌雲,被誣「賣淫」的東北少女紀
海雲竟然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被「防暴大隊」的部分警員毒刑拷打3個小時,直到醫院發出病危通知。這倒也無「新奇」之處,稀鬆平常,真正值得注意的是這樣一個細節:紀海雲在嚴刑拷打之下,以死來捍衛自己的清白,就是不承認買淫。她回憶說,「他們死命打,我就是不開口,一個警察就朝門口站著的人問:『×局長,這個小姐嘴硬怎麼辦?』有人回答:『照老辦法辦,我看她不會是江姐吧?』後來他們就繼續打,打多長時間,我已經不知道了,就聽見矮個子、高個子都在大聲喘氣。」
話不在多,貴在「點睛」。×局長一言九鼎,「照老辦法辦」,
那就是說,他們幹這種刑訊逼供的事已是家常便飯,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只要施展出來,不怕撬不開你的鐵口,事實證明,「老辦法」也果然效果顯著,三下五除二,少女就被打得遍體鱗傷,生命垂危。第二句話特別重要:「我看她不會是江姐吧?」真不知這位局長是怎麼想的,如果把被污少女當成「江姐」,且不說這是褻瀆先烈,那麼你是誰呢?照此推理,你只能是渣滓洞裡的特務頭子徐鵬飛、楊進興,把自己有意無意地擺在徐鵬飛、楊進興的位置上,把國民黨特務拷打江姐的勁頭拿來對付一個不承認賣淫的少女,對一個無辜群眾下此死手,這意味著什麼?另外,「防暴大隊」不去「防暴」,怎麼對這種該治安警察管的事有那麼大興趣呢?為了「創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