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0-16 18:59:00作者:
檢察機關查明,2000年5月,周濤獲悉兩河北人到了蒲紡總廠,邊安排人去問他們要不要染料,邊由李漢南出面向印染廠借出染料。在把染料「賣」給河北人後,安排民警將二人中途截回,以「銷贓」名義,非法將河北客商關了3天2夜,直至收取2萬元才放人。
另外,1997年11月,周、李所在公安機關抓獲了盜竊嫌犯宋某,周李合謀後,收取8萬元對其取保候審。4年後抓獲宋的同案犯馮某,再一次瞞天過海,收了馮的家屬13萬元後以「案情發生變化」為由放人。
2000年11月,周遠赴杭州追贓8萬元存入其私人龍卡,東窗事發時錢仍在卡上。
《武漢晨報》
另外,1997年11月,周、李所在公安機關抓獲了盜竊嫌犯宋某,周李合謀後,收取8萬元對其取保候審。4年後抓獲宋的同案犯馮某,再一次瞞天過海,收了馮的家屬13萬元後以「案情發生變化」為由放人。
2000年11月,周遠赴杭州追贓8萬元存入其私人龍卡,東窗事發時錢仍在卡上。
《武漢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