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0-09 02:16:00作者:翟羽佳
近來看到這樣一則消息:英國在宰殺瘋牛的時候,政府也給了那些飼養主們大筆金額的賠償--不僅沒收那些屠宰費、火化費,而且還倒貼錢?
而我們的報紙每每發生類似的事情,我們的政府卻是查處和罰款。比較中外的做法,我倒為資產階級政府的虛偽叫好了。
大家都知道,我國稅法原則:「稅收取之與民,用之於官。」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在納稅人身上的稅收卻不能很好地用之於納稅人,既然不能回報納稅人,但我們總不之於在納稅人受難之際,再來上一刀。
取之與民,卻不能用之與民,是我們稅收中的一大誤區。資產階級當權者資產階級雖然惟利是圖,但是他們絕對不敢輕易地把納稅人的錢用於自己,更不敢搞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款嫖娼。而我們則恰恰相反,當權者用之與納稅人時卻十分苛刻,而用於自己則如花自己的錢一樣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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