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拖上警車」
據瀋振強介紹,7月11日晚,他騎摩托車去湘潭師範學院接妻子陳婷回家。8點半左右他載著妻子來到湘潭市廣雲十字路口時遇上紅燈,瀋振強便將車停在了白線以內。待綠燈重新亮起時,瀋以5碼左右的速度前進,剛駛過白線約1米遠時,一跤警突然揮手示意停車。這時他前面的兩輛摩托車不僅沒有停下,反而加速向前衝去,嚇得正在執勤的交警連忙退讓,沖關的摩托車趁機逃走。
瀋振強說,見到交警示意停車的手勢後,他當即踩了剎車,但還不待車子停穩,前面那位交警就怒氣沖沖地衝了過來,不由分說就一把將他掀翻在地,滾燙的排氣管當場將他的左小腿燙傷。坐在車後的陳婷也隨車摔倒在地,腿部擦傷。瀋說:「當時,交警不容我做任何解釋,就掐住我的脖子,將我拽向十米外的警車。」周圍群眾見狀紛紛指責該交警行為粗暴。
隨後,瀋被110帶去湘潭市公安局,陳婷則被送至雨湖區交警大隊法制辦。陳婷說,途中,該交警多次打電話指定人員為她錄口供。事後瀋獲知,那位交警名叫吳曙暉。
胎兒異常被迫流產
事發當晚,陳婷發現下身有少量出血,沒有太在意,第二天,她和丈夫一起去湘潭市醫保中心就診。瀋振強被確診為小腿下部中級燒傷,而陳婷則為早孕。
7月14日,陳婷再次來到湘潭市婦幼保健中心檢查,醫生診斷「有咖啡色分泌物」,並告訴她這是先兆性流產的症狀。7月16日早晨,陳婷發現下身大量出血,便來到湘潭市中心醫院,診斷結果與前次相同,於是她要求住院保胎。住院保胎期間,兩次B超結果顯示胎兒狀況異常,醫生告訴他們,小孩出生後可能會體質或智力低下。在醫院的建議下,夫妻倆同意進行流產手術。
投訴2月沒結果
身心受到傷害的瀋振強夫妻倆決心討個說法。7月12日,他們來到雨湖區交警大隊紀檢室反映情況,但沒有得到任何答覆。
此後瀋先後向有關部門提交了6封投訴信,要求吳曙暉向他們賠禮道歉,並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共計3.82萬元。
9月16日,瀋、陳兩人的學校領導和雨湖區交警大隊相約共同協商,但協商時,交警方面卻只有雨湖區法制辦主任梁湘以中介人的身份出席,領導和當事人均沒到場。
據湘潭師範學院物理系黨總支書記蔣洪沙反映,梁湘不承認交警在執勤過程中有不當行為,只同意賠償醫藥費2000余元,並拒絕聯繫吳曙暉。當天協商便不了了之。
交警部門同意上法院
9月19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雨湖區交警大隊隊長丁海清。丁說,7月11日那天晚上,他們交警大隊按照上級部署,進行打擊兩搶突擊執法檢查活動。吳在執勤時,發現瀋前面有沒牌照的摩托車,便示意停車,但前面的摩托車逃了。等到瀋騎車開過來時,「民警看不清,出手攔了一下,當事人便倒在了地上」。
記者問吳曙暉在執勤中是否存在不當行為,丁說:「過失是有過失,但到底屬什麼性質還要查清後才能下結論。因此,對於瀋的賠償,也要視吳的行為性質而定。」
記者問為什麼事隔近兩個月了,調查結果怎麼還沒出來?丁說是因為單位事太多了。丁表示,如果瀋對處理結果不滿意,他可以告到法院去,「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