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9-14 01:12:00作者:
據BBC報導,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星期五(9月13日)表示,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已經五年,現在是時候按照香港基本法第23條所訂,就有關叛國和顛覆中央政府等罪名立法。
不過,人權組織認為,此舉將是香港的自由的重要考驗。
梁愛詩星期五向記者表示,香港政府一直沒有堅持就這方面問題盡快立法,膽識,香港成為中國特別行政區已經五年,現在是時候在這方面研究立法。
立法目的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等行為。
分析人士稱,《香港基本法》內有此規定是因為中國當局擔憂"外國勢力"可能利用香港作為顛覆中國的基地。
香港的民主派人士堅決反對制定反顛覆法。他們認為現行法律已經有禁止山東叛亂等方面的保障。他們也擔心有關法例將被用來對付例如法輪功等異見人士或組織。
美聯社報導引述香港人權組織"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說,顛覆立法將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香港言論自由所受的最重要的考驗。
報導引述羅沃啟的話說,如果有關法律是用來把那些批評北京方面的人定罪,那麼,香港跟中國大陸其它城市沒有任何分別 。
蒐集意見
據悉,香港特區當局將在數週內就顛覆立法發出諮詢文件,蒐集意見。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也表示,希望香港人耐心一點,等待諮詢文件推出後進行理性討論。
香港《星島日報》的報導則稱,香港政府正爭取這方面的立法須要寬鬆,已經由梁愛詩向中國中央表達,有關立法必須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要求。